直击——高拍仪处理交通违法首日

05.04.2016  04:04

    4月1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信息系统正式升级完毕,更新后的系统除按照公安部139号令要求增加了业务受理范围外,在违章处理流程上也强制要求使用高拍仪处理。当日记者来到城关交警大队看到,为了保障广大驾驶员的合法利益,避免丢失、被盗的驾驶证被恶意套用,拒绝买分卖分行为的发生,当日所有前来处理违章的驾驶员全部启用高拍仪处理交通违法。在现场记者了解到,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在交管部门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处理交通违法,高拍仪读取身份证信息后还要对本人进行拍照比对,确认一致后才可以处理交通违法,未携带上述有效证件的,系统将无法处理机动车交通违法。          □首席记者葛强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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