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欲引PPP盘活存量资产

11.07.2017  21:42
 

据《北京商报》消息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加快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指出,对拟采取PPP模式的存量基础设施项目,根据项目特点和具体情况,可通过转让-运营-移交(TOT)等多种方式,将项目的资产所有权、股权、经营权、收费权等转让给社会资本。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财政学会公私合作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洁告诉记者,我国之所以要引PPP模式进入存量资源,从政府的角度来考虑,原本完全由政府来负责的项目,引入社会资本以后,资金来源会拓宽,项目的运营效率也会增加,运营成本降低,一些原本属于地方政府的债务也会减轻,而对于企业来说,它们则能拥有更多的投资渠道和机会。

不过孙洁也指出,一方面,在推行PPP模式后,原本的国企、事业单位有可能会变成市场化的私企,也有可能因为股权方发生变化,职工身份与岗位出现调整,政府与企业双方如何深度融合还是难题。另一方面,如果该项目原本由政府向金融机构贷款,使用的是政府信誉,但在政府信誉转变成企业信誉后,还款能力可能有所下降,金融机构识别风险后对于放贷情况可能有所调整,三方要如何协调也会成为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