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官员不追究是个“好生意”
原标题:郭元鹏:盗窃官员不追究是个“好生意”
7月8日,20岁的女子房云云因在江苏省6次入室盗窃,被钟楼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个判决旋即引起房云云的疑惑,她给出的原因出人意料:我明明作案8起,为什么只追究6起?房云云称,她于取保候审期间在安徽省合肥市盗窃了两名官员的家。她认为这两起案件有可能查处两名经济存在重大问题的官员,凭此会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7月29日《大河报》)
这样的事情奇怪吗?其实不奇怪。盗窃官员无人追究,主要力量还来源于这些官员们。不是公检法不能追究,而是人家不想让追究。既然,盗窃官员可以不追究,我想咱们的小偷同志们也需要与时俱进了,如其偷别人一把子青菜还要被打掉门牙,倒不如也转型发展,偷官员既可以轻松致富,还增加了安全系数,何乐而不为?
偷窃官员的事情是很多的,不追究的事情也是很多的:一位官员的办公室被盗了,当有人要报案的时候,领导制止了,他说:“没丢什么东西”;一个机关的诸位领导的办公室集中遭遇了小偷,警方成功破案,发放赃物的时候,这个单位没有一个人去领,他们说:“这些东西不是我们的”;还有一位官员,将小偷堵在了自己的家里,没想到的是,他乐滋滋的把小偷放走了。这些官员缘何不去追究呢?这是因为小偷偷出贪官的事情太多了,他们都害怕了。不追究未必不心疼这些东西,而是“明智”的选择。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如果因此出了事情是得不偿失的。而只要自己的乌纱帽还在,今后依然会是财源滚滚。
单就这起没有被追究的两起官员被盗事件,我们需要查清楚案件缘何在公安机关的案底里是存在的,到了检察机关就没有了?正如办案民警的回应一样,他们说:“房云云确实曾在合肥作案”。我们需要知道的是,这两起案件是如何神秘消失的?是警方上报检察院的材料里就压根没有,还是检察院在给法院的公诉书里没有提及?我们更需要追问在这两起盗窃案消失的背后,这两个被盗的官员是不是做了什么事情?是不是已经沟通沟通、协调协调了?
可以说,这两起盗窃案都是收获颇丰的。在其中一家盗窃了600多张购物卡,价值五六十万元。在另一家盗窃了三四十万元的购物卡,还有好几本房产证,其中有一个300多平方米的别墅,还有一个1800平方米的土地证等。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官员需要买几十万的购物卡在家里消费?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官员能靠着工资购买300平米的别墅?是什么样的官员老爷奶奶能给留下1800平方米的土地?
如果是警方故意隐瞒了这两起案件,如果是检察院故意隐瞒了这两起案件,我想其背后的腐败问题,显然会比这两个被盗的官员更严重。选择性办案是可怕的。当然,对于小偷来说也未必不是好事情,盗窃了这么多的东西,那可不是判10年的问题了。
盗窃官员无风险,会不会掀起一股盗窃官员的盗窃风呢?盗窃官员不追究真的是个“好生意”,看来我也无需写时评了,当偷官员的小偷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