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睡得沉惯盗偷得“欢” 摘摄像头偷电脑扔水塘

02.03.2016  12:24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消息(东楚晚报记者 万经煌 通讯员 卢雯)

大冶一男子趁店主在店里睡觉之际,用竹竿“钓走”裤子,翻到钥匙进入屋内大肆盗窃。行窃时,他发现有摄像头,为毁灭证据,竟将摄像头摘下并把电脑带走。可是男子机关算尽,还是被警方抓获。2月29日,男子赵某被警方刑拘。

大冶市金山店镇26岁的张某,是一名代理营养保健品的微商。他在自己的家开店。因为要存放货品,他把一楼的家隔成两个区域,分别当卧室和仓库,还在屋外和屋内各安装了一只摄像头用来防盗。

2月6日清晨6时许,住在张某楼上的一位亲戚下楼时,发现张某的门是开着的,门上还插着钥匙,便进屋叫醒了张某。经清点,张某发现自己的两部手机、5000余元现金、一部一体机电脑等钱物被偷,甚至连他的一条红色休闲裤也不见了。意识到被盗,张某第一反应是查找监控录像。他一抬头,发现屋内的摄像头竟然不见了。幸运的是,张某屋内的监控资料并未保存在被盗的电脑中,而是保存在另外一个亲戚家的电脑中。张某查看录像资料发现,一个黑影在当日凌晨4时许出现在其屋内,他立即报警。

金山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监控录像中的嫌疑人为该镇27岁的男子赵某。赵某曾于2013年因盗窃摩托车被判刑一年。

2月29日,民警将赵某抓获。赵某交代,当天凌晨4时许,他转悠到张某家,发现玻璃窗并未反锁,便弄开窗户,用竹竿将张某搭放在床边的休闲裤“”了出来,并用裤袋里的钥匙打开门,入室进行盗窃。赵某正准备撤离时,忽然发现有摄像头。他搬来一只板凳,把摄像头摘下来带走。随后,赵某又将屋内的一台一体机电脑盗出屋外。赵某称,电脑已被他扔进一口水塘中。

警方查明,从2014年9月至今,赵某在金山店镇盗窃作案15起,涉案价值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