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缺位、机制不完善……溺水:学生安全杀手
每年暑假,不少人都热爱游泳消暑。清远市区面积大,江河流域众多,是溺水事故频发的客观原因。再加上青少年儿童安全防范意识不足,监护人监管不到位等因素,清远每年都会发生学生溺水事故。
7月,清新区公安分局官方微信发布《防范夏季未成年人溺水死亡事件多发的预警提示》。据统计,以5月底为例,清新区已接报同类事件4起,4名学生溺水死亡;7月8日,清远市教育局召开全市中小学暑期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会议透露,去年8月溺亡的学生占全年溺亡学生一半。
现状
农村溺水安全隐患大
社会监管体系不健全、中小学生安全意识不强等是造成溺水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
记者采访了解到,河道、山塘、水库、工地中的水塘管理不到位,一些危险地带缺乏警示标识。今年天气炎热,高温开始时间早,持续时间长,水塘、小溪成了孩子们快乐的消暑、娱乐场所。
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学生家庭普遍离学校较远,有的学生独自一人回家;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往往没时间看管孩子,孩子独自玩耍的时间较多。“孩子们看见水就想下去游泳,但他们对河流、山塘底部地形地貌不熟悉,一些学生下水后脚卡在石头里出不来,结果溺亡。”笔者在清新采访时,有家长如是说
笔者走访多地发现,有些地方有在岸边设置了“禁止下河游泳、戏水”的警示牌,但有些地方则没有。采访时,市民张先生表示:“毕竟这种警示牌不是到处都有,还是希望多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有可能的话,在重点水域配备几名会游泳的安全员。”
探析
监管缺位成溺水首因
有数据统计,2012年至2013年中,一年半的时间内清远市区北江河段发生溺水事件27起,死亡27人,救起3人。在2013年,全市学生溺水死亡(失踪)人数为9人,占当年中小学非正常死亡人数(21人)的42.8%。
2015年5月底以来,发生溺水事件4起,4名学生溺水死亡。尽管随着市区内防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溺水死亡人数从2012年的30人降到2013年9人,2014年12人,2015年4人(截至7月),但防溺水工作仍不容松懈。
从清远市历年来学生溺水事件的案例不难看出,溺亡事件的主体主要是在读初中、小学的未成年人;从时间特征上来看,每年5月到9月是学生溺亡事故的高发期;从溺水水域来看,溺水黑点主要在姐妹桥原小市旧轮渡码头河段、江滨公园河段、凤城大桥至丁香酒店河段、金碧湾河段(村镇的水库、水塘);大多溺亡事故都是儿童在没有未成年人的监护下进行野泳发生的。
业内人士指出,儿童溺水事发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好奇心强。夏季天气炎热,是游泳、戏水纳凉的好时节,孩子天性贪玩,常常到附近江河、山塘、水库中游泳、嬉戏,因为不习水性或者不了解地形,酿成惨剧。二是家长监护缺位。家长忙于上班或家务,对儿童,尤其是学龄前儿童缺乏看护和防范意识,随意放任其出外玩耍,甚至去哪里、和哪些人在一起都不知道。三是儿童自救能力较差。不少去玩水的儿童都不会游泳,但在同伴邀约下,冒险下水嬉戏,溺水后,由于同伴大多年纪小、能力有限,一旦遇险,惊慌失措,难以互救,极易发生群体溺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