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环境监管执法扫除障碍 河南全面清理“土政策”

12.06.2015  19:21

中国环境报记者邵丽华 见习记者刘俊超郑州报道 记者日前从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了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河南省政府责令各市(县)人民政府6月底前全面清理废除影响或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

河南省要求,要通过对“土政策”的清理,实现环境监管无禁区,为环境监管执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河南省确定了6方面的清理重点:一是排查清理不符合新环保法及配套规章的政策规定;二是排查清理以各种名义和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政策规定,如“封闭式管理”,对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预先报告”、“企业宁静日”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三是排查以招商引资、加快项目建设为名,降低环保准入门槛,违规或越权审批的政策规定;四是排查清理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者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政策规定;五是排查清理以行政处罚代替追究刑事责任的政策规定;六是排查县、乡政府环保责任不落实、网格划分不明确、未履职尽责的状况。

此外,河南省提出,对清理出的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文件,要以“谁发布谁纠正”为原则,由当地政府责成原发布机构予以纠正。主要内容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文件,应予以废止或修订。公布纠正的行文范围应与原文件发布范围相同,不得随意缩小。纠正书面文件的同时,也要对政府网站网页、有关宣传材料作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