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工信委印发驻城区三大电厂监管工作组工作规定强化电厂监管

14.10.2016  20:15

  为规范我委驻城区三大电厂监管工作组现场电煤煤质监督管理工作行为,强化电厂电煤煤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兰州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兰州市2016-2017年度冬季工业污染防治和煤炭市场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和《兰州市城区火电企业电煤监管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监管工作组现场电煤煤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我委制定印发了《驻城区三大电厂监管工作组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进一步明确我委驻厂监管工作组和监管人员职责,细化了监管工作措施和工作流程,强调了监管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全面规范了驻厂监管组工作人员工作行为,为全面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精神,做好城区三大电厂24小驻厂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