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院强化监督职责注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
近年来,永登县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特点,创新方法、多措并举,强化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释法说理,教育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认知错误。该院注重延伸职能,创新矫正模式。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注意研究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及时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思想动态和表现,准确把握其成长轨迹,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的放矢;办案干警帮助未成年人分析涉案原因,让涉案未成年人说出对自己错误行为的认知;通过与监护人或学校协作,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管理,提高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防控力,引导其慎重结交朋友,鼓励努力工作学习。
二是强化监督,确保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该院以开展“减、假、暂”专项检察活动为契机,全力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对落实矫正人员建立监督管理档案,对落实矫正要求、开展矫正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矫正效果不佳或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或纠正意见,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进行;采取定期走访、随机抽查、个案谈话等形式,对涉案未成年人接受社区矫正情况进行监督,重点针对专项检察中发现的涉案未成年人在接受社区矫治期间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或违反禁止令的情况,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向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乡镇司法所、派出所等机构关于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的保管、保密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发现存在管理不规范、可能泄露未成年人具体身份信息的情况,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彰显“人文关怀”。
三是用情感化,帮助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重返社会。该院结合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多方帮教。选派有经验的干警定期深入未成年帮教对象所在社区,根据其表现情况不定期对其进行训诫,敦促家长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积极解决其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树立改过自新的勇气和信心;法律服务志愿者根据未成年人的不同情况,定期到学校、社区等地点授课,向未成年人讲述人生经历、提供心里咨询,帮助他们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对犯罪危害性的认识;为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发生,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在普法宣传中采取巡回展览、典型警示等方式,教育学生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在校学生远离犯罪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