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规范处方药销售管理

21.07.2014  12:32

今年以来,金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某些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这种违规行为有所抬头的现象,采取各种举措,切实加强对抗菌药物等处方药的监管力度,规范处方药销售管理,确保百姓用药安全。

一是加强宣传,促进合理用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设安全用药专栏和利用LED宣传车,大力宣传合理用药知识,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科普宣传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让广大消费者明白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必要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消费者合理用药。

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把药品分类管理知识和处方药管理有关规定作为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的重点内容进行讲解,要求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引导消费者合理用药,进一步增强企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意识。

三是对全市二千多名执业医师的签名(印鉴)进行留存,建立了辖区内执业医师与执业助理医师签名(印鉴)档案。提高处方甄别手段。  

四是严格分类摆放,零售药店陈列药品应符合药品分类管理要求,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必须分柜摆放,处方药不得开架自选销售。严禁零售药店无处方或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

五是加强日常监管,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药品经营企业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处方药开架销售,无处方或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严肃查处。

  六是将执行处方药管理规定情况作为其诚信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长效监管措施。在药品质量日常监管工作中,要求执法人员加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情况和专有标识规范情况的检查,积极促进药品零售企业达到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结合GSP跟踪检查,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执行处方审核制度。将执行处方药管理规定情况进行量化积分,以促进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自律和诚信。(金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