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朱玉走访新华社甘肃分社

20.05.2019  15:12

      5月8日下午,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来到新华社甘肃分社,会见新华社甘肃分社社长、分党组书记任卫东,副社长、总编辑朱国圣,并与分社相关人员座谈交流。
      会谈中,任卫东向朱玉介绍了新华社以及甘肃分社的职能、历史沿革、机构设置及近年来分社工作开展情况。
      朱玉对新华社甘肃分社长期以来给予甘肃检察机关宣传舆论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说,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新华社作为党的权威宣传机构和重要政治机关,也是重要的舆论监督机关,两家履行监督职责的目的是一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服务中心大局。检察机关要在工作中和新闻宣传机构积极协作,把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进一步发挥好监督的职能作用。
      朱玉指出,去年对检察机关来讲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创新发展的起步之年。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面对转隶和司法改革,新一届最高检党组认真研判检察机关所处的历史方位,谋划前进方向,提出了“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使检察机关回归宪法定位,检察工作更加聚焦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等主责主业,实现了“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良好开局。我们在实践中也充分认识到,法院有“三大审判”,检察院有“三大追诉”,即刑事公诉、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通过行使追诉职能,代表国家把相关犯罪违法行为送上法庭,这是我们的独特职责。我国有三大诉讼,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相应有三大诉讼监督,即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通过行使诉讼监督职能,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和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另外,检察院还有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司法审查,即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比如,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是否提起公诉。从案件及工作性质,又可分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板块,把这些事情做好,完全可以凸显检察作为、检察贡献。这次检察系统内设机构改革,按照“四大检察”总体布局对原有机构进行重组和调整,并对相应检察职能也作了进一步明晰和完善,从机构设置和制度机制上保证了各项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朱玉表示,有作为才有地位,有地位更有作为。对于检察机关来讲,作为宪法定位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个作为就是监督相关机关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就是提升检察机关工作质效,而地位就是树立司法权威和检察公信力。去年以来,甘肃省检察院结合全省检察工作实际,确立了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并使二者有机结合的“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围绕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生态环保、社会稳定等全省大局工作,扎实部署和开展了加强脱贫攻坚司法保障、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项服务保障行动,通过履行职能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朱玉表示,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监督不是与被监督机关零和博弈,而是要在监督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通过监督进一步提升司法质效、凸显司法公信力、维护公平正义,要把天理、国法、人情结合起来,做到法律上有据、老百姓认可,社会舆论认同。全省检察机关要主动接受包括新闻舆论监督在内的外部监督,力推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要通过选聘人民监督员等方式,吸纳有法律基础的媒体同志参与检察工作,提升检察工作质效;要借助新华社及其所属的媒体平台,发挥专业新闻单位影响力和覆盖面广的优势,讲述好检察故事,传递法治正能量;要在新华社甘肃分社的指导帮助下,进一步提升全省检察机关新闻舆论工作专业水平,提升检察人员的媒介素养和媒体应对能力,客观公正地搞好宣传报道,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