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甘肃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

21.11.2019  17:22

      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组在甘肃省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期间,邀请甘肃法制报社编辑出版中心主任白建军、兰州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干部黄信弥、甘肃恒亚律师事务所律师贾秉礼等3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主动听取人民监督员对个案办理质量意见建议,就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提升评查工作水平进行了热烈交流。此次活动是《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印发后,甘肃省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评查活动开始前,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徐雷向人民监督员表示诚挚欢迎。徐雷强调,人民监督员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力量,案件质量评查是对检察官个案办理质效进行评定的重要方式,二者有机结合,不仅有利于提高案件质量评查的权威性,而且对落实好人民监督员制度,发挥好人民监督员作用,深化好人民监督效果都具有重要意义。高检院评查工作组负责人李景文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本次案件质量评查范围、标准,邀请他们查阅案卷,对个案质量开展评查。


      随后,三名人民监督员对周某民交通肇事案、刘某秀信用卡诈骗案等5件案件对照评查标准,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文书制作、权益保障、执法规范、系统流程等方面进行具体评查,在评查过程中独立阅卷,就案件相关问题与承办人交换了意见,起草了案件质量评查报告。
      评查结束后,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参评案件法律定性准确,证据分析到位,事实论证扎实,处理结果正确,并从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注重办案社会效果以及减轻办案人员事务性工作负担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能够提高人民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不断增加监督频次,让更多的人民监督员参与到检察办案活动中来,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添臂加力。


      李景文在做评查总结时表示,人民监督员在案件评查时能够认真仔细阅卷,积极讨论案情,客观指出问题,这种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值得检察干警学习,同时表示,对于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照单全收,并将进一步组织研究,拿出具体措施贯彻落实,切实保证将意见建议转化好、采纳好、反馈好。李景文强调,本次案件质量评查是高检院首次组织实施,也是首次在案件评查中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人民监督员从检察之外审视检察工作,立场更超脱,角度更客观,更有助于促进检察机关提升办案质量。今后,检察机关将继续以落实人民监督员工作规定为重点,不断提高人民监督员工作水平,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新时代不断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