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嘉峪关市、酒泉市、金昌市环境监测站联合开展跨界水质联合监测工作
28.04.2017 11:21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十条”,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跨界(省界、市界)水体水质联合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张掖市与青海省环境监测站开展跨省界联合监测,与嘉峪关市、酒泉市、金昌市开展跨市界联合监测。联合监测严格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要求,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24个监测项目进行监测,监测数据表明,截止4月份张掖市纳入河流水质联合监测的6个断面均符合地表水水质要求,未出现超标情况,联合监测将于今后每月进行。
开展跨界水体水质联合监测工作,加强了两省及三个市环境监测技术的交流,进一步保障了跨界水质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张掖市环保局--郭小燕 供稿)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8.04.2017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