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副局长省安监局副局长苟小弟带队督查山西山东两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13.07.2015  20:21
    省安监局副局长省安监局副局长苟小弟
带队督查山西山东两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汛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安排,7月1日至8日,由省安监局副局长苟小弟任组长,局监管一处有关人员、福建省安监局有关人员及专家2名组成的国家汛期安全生产第二督查组,专项督查了山西、山东两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先后现场查看了山西省长治市和忻州市,山东省临沂市和枣庄市等4个市州共14座矿山、尾矿库的汛期安全生产情况。

      督查中,督查组与兄弟省市安监部门的同志们进行了亲切交流,与各企业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入沟通。总体来看,山西和山东两省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双十条”规定正在逐步推行,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得到有效推进。特别是对汛期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能够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汛期安全生产有关精神,印发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标明确、强化监管、积极预警、措施得当、突出了重点、突出了预防、突出了应急、突出了执法,从目前情况看,基本满足安全度汛要求。

      结合督查情况,督查组就做好近期安全防汛度汛工作提出了五条具体建议和要求。一是进一步督促企业切实整改隐患。对本次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请两省属地安监部门明确整改要求、措施、人员、时限和预案,督促企业逐项整改,定期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二是进一步强化尾矿库事前防范。尾矿库的管理更要着眼于事前防范,要督促企业评估风险、排查治理隐患,尽可能降低风险,同时,要重视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强调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科学、有效指导应急工作。三是进一步落实汛期安全生产措施。近年来,各地极端天气频现,自然灾害和地质灾害时有发生。2015年汛期降雨量整体呈偏多趋势,请两省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协调完善联动机制,做到信息共享,协调应对。加强汛期应急演练、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加大巡查和监测监控力度,严格落实重大险情停产撤人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做到响应迅速、应对有效。四是进一步严格外包施工队伍管理。从非煤矿山企业事故伤亡人员分析,外来施工人员占了很大比例。因此,要严格按照《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62号)要求,强化发包方对承包方的资质审查,督促企业签订标准样式的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发包方派驻承包方现场安全员,严格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受控。五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通过积极宣传新《安全生产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和《非煤矿山防范十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等“双十条“,督促企业实现全员培训,风险辨识和危险有害因素告知到现场、到岗位、到个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整体提高。

      对两省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存在的具体问题,督查组逐项进行了现场反馈。阶段工作结束后,督查组还分别向两省进行了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