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开展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使用专项督查活动

15.06.2016  18:28

围绕河南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环保厅专项巡视提出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深入推动河南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规范使用,确保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全面提升环境监察队伍执法效能,省环境监察总队决定开展全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使用专项督查活动。

督查内容包括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管理情况、使用情况和监督考核情况。督查活动要求各省辖市环境监察支队、各省直管县(市)环境监察大队对照督查内容,对本级移动执法系统管理情况、使用情况、监督考核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梳理汇总,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各省辖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辖区内已建设移动执法系统的各县(区)同步开展移动执法系统使用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将对各地上报的自查情况报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移动执法系统调阅、查询任务办理等相关内容。对虚报、瞒报、上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将进行全省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