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周连宝应邀作反腐倡廉专题报告
根据学校2014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安排,10月28日下午,甘肃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周连宝应邀来校,为全体中层干部和科级干部作了《敬畏法纪,远离腐败》的专题报告。副校长张国珍、校长助理高溥等听取了报告,报告会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买寿清主持。
周连宝主任从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历程、当前腐败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单位预防腐败的工作任务以及修身——腐败的个人预防四个方面,结合实际案例以及自身丰富的一线反贪办案经验,就反腐倡廉工作作了精彩演讲。
周连宝主任通过对大量高校职务犯罪案例的剖析,总结了当前高校腐败案件的主要发案环节表现在基建工程“暗箱”操作、采购设备大吃“回扣”、贪污挪用各类费用、招生环节索贿受贿、违规办学倒卖文凭等5个方面,并分析了高校腐败案件的特点和原因。
周连宝主任指出,十八大以来,我党进一步加大了反腐倡廉力度,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当前,单位预防腐败,要进一步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三严三实”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他还引用“热炉原则”、“无赖原则”和“温水效应”等理论,指出要构建四个机制:严格查处,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严格监督,建立“不易腐”的防范机制;严格管理,建立“不能腐”的保障机制;加强教育,建立“不想腐”的自律机制。
周连宝主任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自身修养,要从身边的案例中汲取惨痛教训,克服“贪占、侥幸、攀比、浮躁、补偿”五种心理,努力做到“慎权、慎友、慎微、慎独、慎初、慎终”六个慎重,算好“政治、名誉、经济、家庭、亲情、自由、健康”七笔帐,牢记“清醒、自律、珍惜、修身”八字诀,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做清正廉洁、秉公用权、遵纪守法的模范。
买寿清副书记在主持时强调,我校一直非常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已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作为校院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点材料,正在进一步推进落实。希望大家能够以本次报告为契机,继续学习,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深入贯彻《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着力构建和全面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明确两级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必须履行三大职责、抓实七大任务、健全八大机制、拓展三大载体;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敬畏党纪、敬畏国法,扎扎实实做事,踏踏实实做人,为推进学校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而不断努力。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