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监察处组织签订《检察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承诺书》

11.10.2014  16:16

        10月9日,省院监察处召开处务会,处领导带领全处干警认真学习了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组织大家集中签订了《检察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承诺书》,并就下一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承诺提出了具体要求。
        承诺书要求,每位干警庄严承诺并向党组织作出保证,绝不违反纪律规定从事或者参与经商办企业,并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的监督。
        大家在学习中一致认为,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纪检纪的执行者和维护者,必须严格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只有以更加严格的要求遵守各项法律和规章制度,更加自觉地接受其他部门和广大检察人员的监督,才能真正树立清正廉洁、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