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院五项措施深化监外执行执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18.08.2015  16:03

      近日,榆中县院结合我省部分地区办理的司法所长渎职案件,建议政法委召开社区矫正执法联席学习会议,决定以预防工作“进街道、进法庭、进派出所、进司法所、进社区”为抓手,采取五项措施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专项预防工作力度,力争在服务大局上做出新贡献。积极主动与社区矫正执法部门加强联系,建立预防工作平台,共同开展预防工作,确保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实现“机关优秀、干部优秀,无违纪违法、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脱管、漏管”的目标。
        二是坚持“三个围绕”,力争在各执法行业系统预防中取得新进展。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领域,围绕惩防体系建设,继续加强与各社区矫正执法部门的联系,把检察机关防治职务犯罪的专业性和各社区矫正执法管理的特殊性紧密结合起来,指导各社区矫正执法单位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风险源点排查防控工作,排查危险源点,规范岗位权限,强化系统性的预防措施,推动行业性、区域性的犯罪治理。
        三是拓展宣传教育途径,力争在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和营造社会预防氛围上取得新成效。充分发挥监管场所、宣讲团、法制讲座的教育作用,以案释法,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法制意识,充分发挥大众传媒、文化艺术、宣传刊物的宣传教育作用,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使预防职务犯罪的观念深入人心,构筑预防职务犯罪的人民防线。
      四是进一步落实“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力争在案件预防上取得新突破。结合办案深入开展预防调查、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把握职务犯罪规律,发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堵塞职务犯罪漏洞,切实做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社会效果。
        五是加强工作指导,力争在巩固和深化争创成果上增添新活力。不断健全和完善“争创活动”的长效机制,科学设置考核项目,量化细化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争创活动”。同时,延伸预防工作触角,指导和帮助社区矫正执法部门开展预防犯罪工作,控制社区矫正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犯罪现象的发生,切实保障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