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人民政府 关于再次声明终止甘肃(皋兰)年产40亿立方米合成氢燃料基地项目的公告

30.12.2014  14:42

  2013年5月14日,皋兰县政府与中国亿美(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甘肃(皋兰)年产40亿立方米合成氢燃料基地项目合同》。合同签订后,中国亿美(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一直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根本目的无法实现。

  2013年9月27日,皋兰县政府在做了大量调查、核实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合同解除条款的约定,向中国亿美(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致函,解除了上述合同。并于2013年11月26日在《兰州日报》、新华网甘肃频道、中国·兰州政府门户网站、兰州新闻网等媒体发布了《关于终止甘肃(皋兰)年产40亿立方米合成氢燃料基地项目的公告》,告知社会各界合同已解除、项目已终止这一法律事实,防止不明真相的企业或个人上当受骗。

  最近,据有关方面反映,中国亿美(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仍以建设甘肃(皋兰)年产40亿立方米合成氢燃料基地项目的名义,向不同主体发包项目土石方工程,并违法收取保证金。为此,皋兰县政府再次公告,中国亿美(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甘肃(皋兰)年产40亿立方米合成氢燃料基地项目合同已解除、项目已终止,中国亿美(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和相关方自合同解除之日起,做出的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与皋兰县政府无任何关系,请社会各界谨防上当受骗。同时,对于

  中国亿美(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和相关方,继续以甘肃(皋兰)年产40亿立方米合成氢燃料基地项目为幌子,对外进行招商融资、工程承包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皋兰县人民政府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