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委召开专题会议助推“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

03.09.2014  16:21

        近日,皋兰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审议并通过了《皋兰县检察院“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目前,皋兰县院专项行动在县委的大力支持下,按照省、市院的要求和部署正在持续深入推进中。
        全省检察机关“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皋兰县院党组及时将省、市院专项行动意见向县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做了汇报,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全市检察机关“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榆中现场会召开后,皋兰县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重新修订了实施方案,并向县委汇报了前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新的实施方案,县委常委会在听取汇报后对检察机关开展的这次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并以县委的名义向全县各乡镇党委,县属各有关单位印发了实施方案。
        新修订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省院检察长路志强在全省检察机关“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细化了实施步骤、工作措施等,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即:查处涉农职务犯罪,帮助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做好政策法制宣传工作,监督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该院在细化实施步骤的基础上,重点确立了两项工作:一是在机构设置上实施“三级派出”,即在各涉农部门设立“检察联络室”,选聘“特约监督员”,协助检察机关开展涉农部门“检察联络室”工作;在各乡镇设立“乡镇检察室”,选聘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为“检察助理员”,协助开展乡镇检察室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设立“检察联络站”,选聘行政村(社区)监委会主任为“检察联络员”,协助检察机关做好联络和监督服务工作。二是检察联络室、乡镇检察室、村(社区)联络站的运行方式和工作职责等统一按照“八个一”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即一块规范的机构招牌、一处固定的办公地点、一名确定的检察人员、一名聘请的协助人员、一套明确的职责流程、一组醒目的公示宣传栏、一个便民的意见建议箱和一个固定的接访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