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促进“三转”落实强化干部“三律”

03.07.2014  04:53

    皋兰县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中,县委班子认真学习省委王三运书记、市委虞海燕书记的讲话精神,不断深化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认识,创新落实责任的方式方法,积极构建制度机制,通过促进“三转”落实,强化干部“三律”,着力在落实县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上抓落实促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我们把县纪委监察局过去参与的92个议事协调机构减少为9个,立足聚焦主责主业,让纪委从过去繁杂的事务、各项检查、各项协调工作中解放出来,彻彻底底地为纪检监察机关解困、松绑,切实把主要精力和工作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皋兰县委书记宗满德说,在促进职能转变上,皋兰县把促进“三转”,作为落实县委抓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尤其是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用更多的时间和更多的精力来研究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对县纪委书记分管工作及时进行了调整,专门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再分管其他工作。乡镇纪委书记由乡镇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乡镇专职纪委副书记专抓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分管其他工作。

    在促进方式转变上,根据全县实际,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创新,在全县6个乡镇64个部门单位分片设置了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调剂事业编制6个,选配12名纪检监察干部充实到纪工委。 

    在全县57个村和3个社区全部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形成了县纪委抓面、纪工委抓片、乡镇纪委抓线、村务监督委员会抓点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纪检监察网络体系。

    在促进作风转变上,围绕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时间节点等,落实纪律检查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尤其突出节假日特别是双休日的时间节点,通过集中督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执行作风纪律、工作纪律、值班纪律等的情况进行多轮监督检查,切实体现出主抓和落实的责任。对履职不力、不主动作为、抓项目责任意识不强、违反作风规定的5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免职问责、通报批评等问责处理,不断向社会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在落实“一岗双责”工作中,皋兰县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务必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当中去。县委“一把手”带头尽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要求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组织、宣传、统战等部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自觉把反腐倡廉纳入各自工作内容,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齐心协力履行好县委的主体责任。2013年以来,问责单位4个,处理问责干部49名。

    据介绍,下一步,皋兰县将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领导的讲话精神,重点在党员领导干部“三律”上下功夫,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自律。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集中学习,把《党章》、《廉政准则》作为县委班子主要学习内容,不断强化对党章的学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提高党性意识,努力做一名合格党员,尤其是做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县委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升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带头强化自律意识,做到自警自醒,慎言慎行,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作风纪律相关规定,加强自我约束,要求别人做的自己率先去做,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二是强化他律。建立县纪委督查组、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重大项目办“三位一体”督查机制,对全县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及执行作风纪律、工作纪律、值班纪律等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切实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三是强化互律。不断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并延伸监督视角,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纳入监督范围。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媒体披露和网络反映的问题,快速反应、速查速办,有一件查一件,有一件回复一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实际行动维护纪律规定的严肃性和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