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2017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7.06.2017  17:04

甘工信发〔2017〕307号

 

各市、州工信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扶助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中小微型企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发展,我委制定了《甘肃省2017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各市、州要按照《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年度总结请于12月20日前报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周 鹏  张金虎;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传真):0931—8818361、8960251

附件:甘肃省2017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22日

 

附件

甘肃省2017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扶助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全省中小微型企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发展,2017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主题,以“实施规划、优化环境、强化服务、加强监测”为重点的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

一、任务目标

2017年,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中小微型企业实现增加值同比增长9%以上,比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速高出2个百分点以上;全年“规下转规上”新增企业数量增长10%,达到200户以上;新认定省级公共服务平台1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0户以上;全省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500场次以上,服务中小微企业5万家次以上;推广使用中小企业云平台1000户企业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狠抓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和《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甘政发﹝2012﹞39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甘政发﹝2014﹞111号)等“两法五意见”和省工信委,省统计局、省财政厅委等14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培育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通知》(甘工信发﹝2015﹞7号)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督促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县区制定出台优化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环境和“规下转规上”工作的政策措施,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明确领导责任主体和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考核。

2.开展中小微型企业专项调研。针对企业减负、融资、优化营商环境等热点问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问卷、运行监测平台在线调研、专题座谈等方式进行调研,撰写调研报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报纸政策宣传专栏、手机短信、公众微信等方式,宣传扶助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培育小微企业,推进升规入统

今年要确保2016年全省已入规2106户企业数量不减,确保全年“规下转规上”新增企业数量增长10%,达到200户以上,突出抓好“五个一批”:

1.帮扶现有规模以上困难企业“保一批”。现有规模以上企业的稳产增产是当前和今后的工作重点,要高度重视对原有规模以上企业的监测,对今年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的企业要重点帮扶,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抓生产经营、抓企业管理,尽最大努力让这些企业保持在规模以上水平。严密关注并重点监测退规的重点对象,确保规内企业不退出。

2.推动工业项目投产达标“增一批”。加快推进全省386项总投资在5000万以上、信息产业项目总投资1000万以上的优势项目,尽快建成投产、达产达标、发挥效益。力争全年新建规模以上企业30户以上。

3.培育现有小微企业发展“长一批”。抓好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2000万元的规下企业的升规工作。建立入规企业库,建立拟入规企业月度调度制度,有针对性地积极协调、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的困难和问题。协助统计部门,在年底申报时,帮助拟入规企业认真填报入规审核资料,确保国家统计局审核一次性通过。力争到今年年末,规下转规上企业达到130户以上。

4.支持新近退规企业“返一批”。对因年终主营业务收入达不到2000万元而退规的企业,尤其是对2015年退规的82户企业,2016年退规的199户企业,给予重点关注。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支持其返规,全年力争返规企业50户以上。

5.筛查漏统工业企业“补一批”。积极配合地方统计、税务等部门,严格筛查漏统工业企业,凡符合规上标准的企业要促其尽快进入规上统计口径,应统尽统。

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对入规企业的奖励力度,将“规下转规上”补助资金统筹纳入年度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预算,奖励资金切块下达市州,由市州结合本地的支持政策一并支持企业。同时,委内其他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符合条件的“规下转规上”企业优先给予安排支持。

(三)激发双创活力,提升双创水平

1.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一是根据《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016〕122号)、《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考核细则》(甘工信发〔2016〕123号),做好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的认定和考核管理工作,新认定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5户以上;二是会同省人社厅加大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认定工作,全面落实创业政策,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创业就业。

2.做好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修订《甘肃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新认定10户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已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好复核与跟踪服务工作,搭建技术交流合作信息平台,推动中小微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以及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产品质量;引导企业提升生产工艺和装备水平。

3.推进张掖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配合五部委做好张掖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的绩效评估工作。重点支持全国首家国家中小企业培训基地,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面向企业、讲求实效,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的原则,立足区域中小企业发展实际,以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推动转型升级为核心,发挥创新引领和示范作用。

4.开展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抓好省工信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开展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17〕184号)工作落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举办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17〕203号)要求,做好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工作。

(四)提升运营水平,加强服务能力

1.引导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提升市场化运营能力。一是加强对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网络运营培训和宣传,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投融资、创业、人才与培训、技术创新与质量、管理咨询、市场开拓、法律等多维度的服务内容;二是指导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完善平台联动和协同服务机制,加大培训、交流力度,打造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品牌。

2.加强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考核管理。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考核及2017年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16〕521号)和《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考核细则的通知》(甘工信发〔2016〕123号),新认定10户以上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五)两化深度融合,推动提质增效

1.大力推广使用西北中小企业云平台。在2016年确定500家试点推广企业的基础上,今年继续确定1000家试点企业,试点推广企业达到1500家以上。

2.在中小企业中开展两化整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通过两化深度融合,推动与企业内部信息系统,以及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采购和销售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原材料和产成品供需精准对接,探索去库存、降成本的手段和模式。加大B2B平台支持力度,在装备制造、冶金、石油化工、电子信息、陇药产业及新材料等领域,重点打造15家行业B2B平台,培育10家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培育百家行业特色平台。

3.开展重点企业帮扶活动。组织典型企业、科研院所、专业咨询机构、系统集成商等业内专家,为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化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中小微型企业采用先进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来实现以生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提高员工素质等;鼓励中小微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等互联网信息化营销手段来拓展市场。

(六)深化合作交流,加快园区建设

1.组织中小微企业参加“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兰洽会、黑龙江绿色食品产业博览会。组织中小微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展,展示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创新设计及生产性服务业、绿色工业、节能环保、“专精特新”、特色农加工产品等,通过展会提高我省中小微企业对外技术交流合作水平。

2.加快推进中以(酒泉)中小企业国际节水产业合作园区建设。指导完成园区规划编制等前期工作,举办节水科技产业领域相关推介会、研讨会、交流会;联合国内先进水科技企业,扩大国际合作范围,与西班牙、法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建立交流沟通渠道。

(七)推动产融结合,拓宽融资渠道

1.组织实施好《加强信息共享促进产融合作甘肃行动方案》。筹建甘肃中小企业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建立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信息对接清单,进一步推进我省中小企业融资信息网络对接机制,加大银企对接力度,举办中小微企业融资培训班,提升企业获得资金的能力和技巧,打通和拓宽中小微企业和银行的联系通道,进一步推动间接融资,全面深化产融合作行动方案。

2.推动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工作。开展对特色产业集群(特色产业链)融资情况调研,梳理核心企业上下游产业链,结合企业情况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宣传培训,配合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银监局等部门做好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工作。

3.健全行业体系,引导担保机构做精做强。科学合理控制辖区内融资担保机构数量,清退不合格担保机构,引导优质融资担保机构进行兼并重组,进一步降低行业风险。

4.充分发挥甘肃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切实解决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难(贵)的问题。严格履行基金监管职能,在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基金对中小企业的惠及面,进一步补充扩大基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八)落实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按照《关于做好困难企业认定工作落实惠企政策稳定企业生产的通知》(甘工信发〔2016〕236号),通过认定困难企业,协调落实减免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和“五缓四降四补贴”(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和养老保险费基数,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对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四方面予以补贴)等扶持政策,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要求,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清单化管理,定期对收费名录和标准在省内媒体公布,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减轻企业负担。各级主管部门要帮助企业,一经发现减负工作不落实,要立即上报省减负办。

(九)强化运行监测,提高分析能力

1.进一步优化全省全口径中小微型企业数据调查体系。不断提高上报数据质量,形成稳定可靠的参考数据。继续扩大和提高我省在国家重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的监测企业数量和报送率。按季度联合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发布《甘肃省中小企业运行监测》。

2.加强运行分析能力。增强大局意识,突破固定思维,积极与其他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切实提高综合分析能力,把握企业运行趋势,提出有效意见建议。

3.强化业务培训。全年举办2期专题培训,不断强化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和分析写作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市州工信委要将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本地区行动的领导责任主体和任务分工,保证各项行动顺利完成。

(二)加强合作 。充分动员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等社会各方面力量,汇聚各方智慧与资源优势,加强合作,共同开展好专项行动。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召开协调会,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听取意见建议,创新工作方法,务求实效。

(三)加强评估 。要及时了解行动的组织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推广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考评机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评估问效,2017年12月20日前上报本市州专项行动方案执行情况。

(四)加强宣传 。各市(州)、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要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使广大中小微型企业了解并积极参与到各项扶助行动中来,确保《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