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工程结算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19.01.2018  12:02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2017年度工程结算中有关问题的

处理意见》的通知

 

甘建价〔2018〕29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兰州新区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各有关单位反映的2017年度工程结算中存在有关问题,经分析研究,整理出《2017年度工程结算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速转所属单位,按此意见办理结算。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已办理了结算的工程,不再进行调整。以往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时,以本通知为准。

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望及时函告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附件:2017年度工程结算有关问题处理意见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16日

 

 

 

 

 

 

 

 

 

 

 

附件

 

2017年度工程结算有关问题处理意见

 

一、建筑与装饰工程

1、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如有若干个施工单位分别承包建筑工程和装饰工程时,其垂直运输工程量如何划分?

现行《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十章措施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第三条垂直运输(二)调整系数第1款中的附表1、2、3、4停止执行,其垂直运输工程量划分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划分比例。

2、现行《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中的砂浆是以现场搅拌砂浆编制的,实际施工中使用预拌砂浆时,如何计算?

实际施工中使用预拌砂浆时,除将定额中的现场搅拌砂浆调换为预拌砂浆外,砌筑定额相应项目按每立方米砂浆扣减二类工0.382工日、200L灰浆搅拌机0.165台班,同时在原定额项目中增加预拌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其余定额项目按每立方米砂浆扣减人工0.382工日,同时将原定额项目中现场搅拌200L灰浆搅拌机调换为预拌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含量不变。

3、夯扩桩扩大头混凝土工程量如何计算?

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不同断面的体积计算。

4、型钢组合结构中钢筋与钢结构焊接部分采用接驳器连接(接驳器是用高塑性无缝钢管制作的内带丝扣的连接套筒),接驳器费用如何计算?

可按钢筋连接增加费中的直螺纹套筒连接相应项目计算。

5、(基础、墙、柱、梁)钢筋采用直螺纹或电渣压力焊,定额中的电焊条、水、焊机是否扣除?

不再扣除。

6、混凝土内、外墙螺杆封堵眼,采用防水砂浆及聚氨酯防水涂膜封堵,其封堵费用如何计算?

应按内外墙抹灰相应项目每平方米增加二类工0.0256工日;材料:砂浆增加0.0016m 3 、苯乙烯涂料增加0.0051kg;灰浆搅拌机增加0.0003台班计算。

二、安装市政工程

7、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利用建筑物柱主筋作为避雷引下线,定额是按焊接几根钢筋考虑的?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利用建筑物构筑物主筋引下定额是按每一柱子内焊接两根主筋考虑的。

8、生活用给水、采暖及消防系统水压试验如何执行?

第四册《给排水、采暖、消防、燃气管道及器具安装工程》中的定额子目已包括一次性水压试验,如设计有要求分层分批重复进行试验,另执行管道压力试验定额。

9、空调工程中铜管焊接安装如何计算?

执行第三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中铜管焊接相应子目。

10、电气配管采用紧定式薄壁钢管如何执行定额?

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扣压式薄壁钢导管敷设定额子目。

三、其他

11、《甘肃省施工机械台班地区基价》中特、大型机械的回程费可否单独计算?

特、大型机械的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中已包含回程费,不应单独计算。

12、施工中发生的垃圾外运费用如何处理?

施工中发生的垃圾外运费,若为施工垃圾,其费用已包括在企业管理费中,由施工单位负担;若为非施工性垃圾,应由建设单位负担。

13、施工现场签证用工是否可以计取各项费用?

施工现场签证用工属于工程范围内的,可按相应的工程性质计取各项费用。

14、《甘肃省施工机械台班地区基价》中机上人工单价可否按各地人工指导价进行单独调整?

不应单独调整。机上人工单价应按我省机械费调整的规定统一执行。

15、在计取二次搬运费时,施工使用面积是否包括建筑物本身所占用的面积?

不包括。

16、室内环境检测费如何计取?

按实际发生计取。

17、综合管廊施工过程中,施工受行车、行人干扰的影响,导致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措施费;为保证行车、行人安全,现场增设维护交通与疏导人员而增加的措施费用可否计取施工因素增加费?

可以计取。

18、工程结算时,指导价、信息价与实际采购价格不同时,应如何计算?

合同有约定时,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时,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实际采购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