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民爆行业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8.05.2014  18:37

甘工信发〔2014〕245号

   

各市州工信委、各民爆企业:

根据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14年全省综合监管行业领域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全省民爆行业实际,我委制定了《2014年全省民爆行业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5月13日


 

 

    2014年全省民爆行业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十二字方针,继续在全省民爆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三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一)打非治违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

(5)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6)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7)未按规定排查、上报安全隐患的;

(8)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

(9)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安全执法指令的;

(10)管理人员、特种作业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11)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2)工艺系统、技术设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

(1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

(14)未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未按规定进行修订、备案和演练的。

(二)隐患排查重点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包括:

(1)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各类安全生产资质证照是否齐全;

(3)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是否落实到位;

(4)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

(5)设备设施、生产工艺操作运行是否符合标准规范;

(6)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按规定落实;

(7)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8)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和基础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9)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人员和应急设备是否按规定落实;

(10)重大危险源管理、重要设备设施检测是否按规定落实;

(1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缴纳是否符合规定;

(12)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是否落实到位;

(1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三同时”是否落实;

(14)生产车间、作业岗位、生产工艺、作业工序等重点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三违”现象;

(15)建设项目、建筑工地、施工场地等作业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违规违章行为。

各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结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的排查治理主要内容及重要时段排查治理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安全大检查的具体内容

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工艺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现场安全管理等环节存在的各类隐患,严防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行为;严防“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

      三、方法步骤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要求,将市县工信部门检查和省工信委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从2014年5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份开始)

各市州工信部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研究制定“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抓紧动员并部署实施。各地实施方案在5月中旬前报省工信委安全生产与管道设施保护处备案。

      (二)行业全面检查阶段(全年)

各市州工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对企业开展全面检查,查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要逐项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逐项进行纠正和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实行挂牌督办,逐条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得到消除。制定纠正和整改措施,限期纠正和整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全年)

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六个一批”(即关闭一批,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公布一批“黑名单”,曝光一批案例,宣传一批典型)。各市工信部门开展的工作情况于每季度末向省工信委安全生产与管道设施保护处报送。

省工信委组织检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市州开展“三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各市州工信部门要对开展“三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交流好的做法和经验,促进工作开展。民爆行业全年工作情况总结于2014年12月20日前报省工信委安全生产与管道设施保护处。联系电话:0931-8960423(传真)。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州工信部门要制定“三项行动”具体方案,指导本行业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大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消除,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全面排查,强化治理。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开展“三项行动”,在全面重点检查辖区民爆企业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充分发挥制度和机制效能,强化事故防范和隐患治理,深化专项治理行动,注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大力宣传,营造声势。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一步加大对“三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对行动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曝光,对惩治非法违法行为、追究事故责任的有关情况要及时公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引导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与与支持“三项行动”,增强安全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