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2.05.2015  12:21

  甘建保〔2015〕152号

各市、自治州建设局、房管局,兰州新区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建保〔2015〕48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住房保障工作。今年以来,继续将棚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2015年为民兴办的10项实事之一,大力推进实施。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上分别作了动员部署,省、市、县层层签订了《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要求全省棚改和保障房项目4月底前全面开工,11月底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为加快推进全省棚改和保障房项目建设,省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棚改和保障房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3月20日-4月24日,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了3个检查组,对全省14个市州棚改和保障房项目开工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当前全省棚改和保障房项目建设总体进展缓慢,与省政府的目标要求差距较大。主要存在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前期基础工作不扎实,调查摸底不充分、不准确,可行性研究不够深入,加之部分群众对征收补偿的期望值过高,棚改拆迁工作难度大;二是有的地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力,行政审批环节问题较多,项目审批没有充分考虑当地实际,造成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间过长,影响项目投资进度和建设进度;三是有的地区盲目申报项目,计划实施数与实际实施能力不相符,有的项目甚至没有做前期工作,造成项目难以落地实施;四是有的地区申报的项目不符合棚改政策规定,亟待调整项目或调整改造方式和思路,以确保棚改和住房保障政策全面落实见效。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务必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改善民生的高度,站在推动发展的高度,提高认识,鲜明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棚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大事、要事来抓,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加快进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 一要切实强化措施,强势推进。 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推进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瞄准目标任务,精准发力。要借鉴先进经验,积极实施对标管理,高标准、严管理,强势推进棚改和保障房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圆满完成好今年的目标任务。 二要及时调整思路,攻坚克难。 要进一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上出台的相关文件政策,认真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及时解决好拆迁安置、土地供应、规划审批、资金筹措等相关关键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充分利用现有房源,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努力将一些存量商品房转为公共租赁住房。 三要加强项目调度,跟踪问效。 要强化项目动态管理,加大日常调度和监管力度,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要落实“半月一报告、每月一分析、每季度一通报”的工作制度,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要注重实施细节,按程序规范项目管理,完善档案资料,健全棚改工作台帐;要加大督查力度,对照要求查进度、查质量、查效果,切实加快棚改和保障房项目实施进度。 四要促进部门联动,凝聚合力。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主动衔接发改、财政、国土、环保、规划等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形成抓落实的整体合力,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的棚改和保障房建设目标任务。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建保〔2015〕48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29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