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甘肃省2014年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05.06.2014  13:16

各市州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部分高等院校、厅直有关学校:

现将《甘肃省2014年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

                                                                                          甘肃省2014年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甘肃省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方案》安排,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强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维护教育系统良好形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学校和教师补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补课乱收费等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治理责任落实,注重源头预防,加强监督和检查,严肃查处补课乱收费案件,规范学校和教师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杜绝有偿补课行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确保不延长学生在校时间、不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塑造良好师德师风。

三、工作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针对中小学教师利用寒暑假、双休日、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有偿补课,要求认真落实以下八方面内容:

(一)重点治理中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及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名义变相组织补课收取补课费等问题。

(二)重点治理中小学校利用寒、暑假和学生休息时间举办各种学习班、辅导班、补习班和特长班进行有偿补课等问题。

(三)重点治理公办、民办中小学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等问题。

(四)重点治理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上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辅导或补课并收取报酬等问题。

(五)重点治理在职教师利用职业便利为他人办班补课提供生源从中获利等问题。

(六)全面禁止教师挤占音乐、体育、美术、书法等课程违规补课。

(七)全面禁止教师以补课为名向学生收取资料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八)全面禁止学校领导指使、授意、默许、纵容教师在校内外办班有偿补课、有偿家教。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7月15日)。各校进行内部摸底调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清理、登记、整改。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防止乱补课成风。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建立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以民主监督为载体,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解决产生乱补课、乱办班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暗访巡查阶段(7月16日—8月31日)。省教育厅将综合运用信访举报、网络舆情等手段,抽调专门人员在重点时间节点(节假日、课余时间等时段)深入检查,坚决遏制补课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对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从事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的,由主管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对违规违纪的教师,责令其本人写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学校对其年终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降一级教师职务聘任,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调离其现工作单位并追究责任;未满见习期的新教师从事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延长试用期,情节严重的,解除聘用合同;对因如违规补课、有偿家教造成安全等严重后果或酿成重大责任事故,根据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由司法机关处理;对民办中小学从事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三)重点督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在重点督查阶段,省教育厅将派出多个工作组进行督查,每个市州原则上不少于2所学校,重点督查时段督查组将继续实行“面向全校公布督查组举报投诉方式”的模式,对涉及相关方面信访举报的学校,将进行全面核查。

(四)整改落实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各市州、厅直有关学校要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形成整改报告,报驻厅纪检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治理责任。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治理补课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要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强化“一把手责任制”,各校校长是补课乱收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对于发生乱补课的学校,实行“一案双查”,除通报批评外,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教育局与学校签订责任书,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与分管校长,分管校长与年级组长,年级组长与教师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重点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甘肃省教师公约》、《甘肃省师德师风十不准》、《甘肃省教师师德考核标准与评价办法》、《甘肃省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方案》、《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利用节假日补课的紧急通知》、《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关于2013年上半年6起中小学补课乱收费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等相关文件精神,要将有关要求印制家长信发给学生家长,保证传达到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家长,确保教师、学生家长两个层面100%全覆盖、全知晓。每个教师要写一篇治理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的体会,各学校要组织全体教师集体宣誓并签订《承诺书》。

(二)严肃查处,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各市州要把对乱补课违纪案件的查处作为纠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各市州教育局要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途径获取举报线索,对发现的违纪案件,要认真及时查处,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于性质严重、情节恶劣、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进行公开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用实际工作成果取信于人民群众,切实解决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

(三)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源头防范工作。全省各级中小学要坚持“向课堂要质量”的原则,坚持正常的学校教学工作作息时间。各市州教育局要加大督查度,结合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重点整治与长期监管相结合,以社会、家长、学生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师德师风教育和规范教师行为的标准,要强化教育、强化监督,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