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的异国生活:吃得差还遇流行病 不敢出门似坐牢

19.01.2015  18:28

  中国兰州网1月19日消息 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据最高检反贪总局局长徐进辉通报,重庆犯罪嫌疑人宁某谈起自己案发后逃亡非洲的苦日子,他懊悔不已。“那里物质紧缺,经常停水停电,吃的很差,蚊虫又多又大,又得不到家人的帮助。到非洲不久遇上流行病,哪里也不敢去,就跟坐牢差不多。”,原本以为只要离开中国,就可以逃避惩罚,过上安逸的生活,哪知道会有这样的下场。”宁某回忆说。

  徐进辉表示,切断境内外经济联系,追逃与追赃相结合是促成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重要条件。浙江省苍南县某村支部书记赵某贪污土地征用补偿金后潜逃缅甸,在那里他生活无着,也不敢与家人联系,走投无路之下,走进缅甸有关部门,申请回中国投案自首。

  据介绍,随着中国与世界各国司法协作的加强,追逃追赃能力建设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特别是伴随联合国反腐败公约、APEC北京反腐败宣言和G20国家反腐败行动计划的贯彻实施,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到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行动之中,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跨国潜逃的空间越来越小。

  徐进辉表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时间已经过半,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限定的投案自首从宽处理的期限已经届满,但我国坚定地开展国际追逃追赃的决心和部署没有变,检察机关加强对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的工作力度没有减。

  “我们也正告那些心存侥幸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看清形势,找准方向,不要误判,不要侥幸,及时做出回国投案自首的正确抉择。对认识罪行、愿意悔改、积极退赃并愿意回国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大门永远是敞开的,宽严相济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徐进辉表示,2015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结束之前,向检察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投案自首的,参照《关于敦促在逃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