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江林区职工有了住房公积金

04.03.2015  13:23

      白龙江林管局日前决定,从2015年1月起,为天保工程实施单位和企业经营单位在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各单位缴存手续正在陆续办理。至此,白龙江林区职工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全部落实,彻底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保障了职工的切身利益。
      住房公积金以上年度职工本人实际发放月平均工资为月计缴基数,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分别为8%和5%。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从职工个人工资中按月扣缴;而单位缴存部分,天保工程实施单位从天保事业费中筹集,不足部分由各单位自筹解决,按规定列入本单位预算,企业经营单位则由企业全部自筹解决。今后根据林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收入情况,缴存比例可适时调整,确保年度归集规模的稳步增长。
      此前,各单位通过多种宣传途经,扩大公积金职工知晓率和办理程序等,并加强与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商合作,开展预约、上门及一站式服务和现场办理业务、解答咨询、方便职工群众。不久后,白龙江林区所有职工将拥有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在自己购买、建造、翻修、大修等自住房时,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充分发挥其保障性、互助性的作用。(白龙江林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