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租用车辆骗借款 以骗养赌落法网

27.10.2014  11:21

  中国甘肃网10月27日讯  据白银新闻网报道10月23日,记者从白银市平川区法院获悉,有人将从汽车租赁公司租来的汽车用于抵押借款,后又以虚假房产证作为抵押,将诈骗所得全部用于赌博或清偿赌债。近日,被告人马某因合同诈骗罪被平川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据悉,2011年11月,被告人马某因急用钱,通过同学找到被害人朱某借钱,二人商量后,马某将其从一租赁公司租来的车抵押给朱某,借款20000元,借期一个月。借款到期后,马某无力还款,而租赁公司又催促其还车。2011年12月被告人伪造房产证,以此作为借款20000元的抵押物,将原抵押物车换回归还到租赁公司。后马某陆续向朱某借款两次,共计13000元,将借款全部用于赌博。案发后,被告人亲属向被害人退赔经济损失40000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2013年3月,被告人马某为还赌债,将其从租赁公司租赁的汽车作为抵押,向被害人陈某借款25000元。2013年4月15日,公安机关从陈某处扣押该车,经鉴定价值63200元。该车现已被追回,发还租赁公司。

  平川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