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特大制售假农药案昨日开审
兰州晚报讯(记者王万盈)2011年,白银市会宁县郭城驿镇农民刘某在其租种的500亩马铃薯地里用了一种专门斩除地下害虫的农药,结果惨遭经济损失达122.5万元。2013年4月下旬,白银警方在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指导和郑州市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破获该起特大制售假农药案件(2013年5月8日本报曾做报道)。2014年11月13日,该案由会宁县人民法院在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了解,本案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的四名被告人是,陈某新、王某花、王某彬(三人系夫妻和叔侄关系)及陈某。当日上午10时30分许,当身穿蓝色看守服的四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时,陈某新、王某花和王某彬都情不自禁地数次望向坐在旁听席位上的十余名亲人,都被法警及时阻止,而王某花更是泪涌眼眶,一度哽咽。
据会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指控,自2007年以来,四名被告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虚构南京华邦集团化工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农药生产相关手续的情况下,生产“包青天”、“百草枯”等假冒伪劣农药,并通过物流销售到全国各地。2011年,该农药经会宁县郭城驿镇农民刘某使用后,致使其种植的500亩马铃薯遭遇严重病虫害,造成经济损失为122.5万元。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化肥农药农膜商品质量监督检测测试中心检验鉴定,“包青天”牌农药不含毒死蜱、辛硫磷成分,产品不合格。该案移送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
庭审中,被告人陈某新认罪,但自称其生产销售的农药系市场上加工点帮其生产的,而他只是印制了外包装,因此到案发被抓时,他都不知道自己在生产销售假农药。他同时承认涉案的南京华邦集团化工有限公司是他委托他人在香港注册的,不是正规公司。其妻子王某花则辩称,她一直在老家居住,并不知道丈夫生产销售假农药的事情。至于其在公安机关的五次笔录有几份为何和陈某新交代的类似时,她也以自己不识字、不清楚为由辩解。而其侄子王某彬则称,自己只是陈某新叫去帮忙的,平时只负责看大门,并不知道姑夫生产销售假农药的事情。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愿意认罪。
另一名被告人陈某则辩称,他原本给好几家农药做销售,其中涉案的农药公司也是在一次农资会上通过获取的资料才开始接触的,后来也去过一次陈某新的办公室,但从没去过其仓库。他做农药代理一般没有工资,只拿提成。销售涉案农药时,他也索看过对方的有关证件复印件,并不知道销售的是假农药。在提货时,他也是先给陈某新电话,商议好数量、金额和地址,然后再让对方通过物流发货。货款一般都打在王某花的账户上。
公诉机关认为,四被告人违反农业生产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致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对被告人陈某新、王某花、王某彬以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被告人陈某以销售伪劣农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对被告人陈某新、王某花处以10年以上、1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被告人王某彬、陈某处以8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整个庭审一直持续到当日下午近6时才宣告结束。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