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院立足六个基本点规范司法行为

06.07.2015  18:06

        白银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公诉处根据统一部署,立足公诉岗位,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学习文件、分组讨论、梳理问题等多形式,组织公诉干警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以规范机制建设为重点,确保公诉工作依法有序运行。深挖公诉环节司法行为不规范的原因,不断创新工作,扬长补短,探索建立起案件分组办理机制、公诉案件评查机制、内部公开庭审及听庭评议等制度,完善了三级审核层层落实办案主体责任制、案件部门讨论机制、严格规范退回补充侦查机制等制度,细化规范,逐步形成了一套规范从案件审查、出庭公诉到评查案件、业务学习的公诉全过程的制度体系。
      二是以自查自纠为重点,深入查找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该院公诉处召开了案件自查报告会,由承办人对查摆出的问题逐项向领导汇报,根据领导安排,及时总结归纳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主体,对于属于承办人整改范围的责成及时改正,对于需要协调其他部门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交党组会讨论。同时,按照省院、市院安排,市院公诉处加强条线督导力度,两级公诉部门对2013年以来所办全部案件开展拉网式自查。通过一个案件一个案件检查,发现案件办理中不规范司法的具体问题,对照高检院和省院所列十二个重点整治问题进行归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逐案填写自查表,认真查摆和梳理自身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剖析原因,增强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以强化内部沟通协调为重点,提升公诉案件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加强与侦监,加强批捕案件办理的规范性,积极与市院案管部门进行沟通协商,达到共识,促进全市公诉案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另外,还加强与检委会、研究室、办公室等各部门的沟通,保障案件的上会、调研、信息等各项工作流畅进行。
        四是以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为重点,统一公诉案件执法标准。该院下发了《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公诉案件质量的通知》,要求公诉部门统一公诉案件执法标准,保持独立的审查地位。市院公诉处多次联系联合市公安局、法院召开执法协调会,会议围绕证据的审查、法律规范的理解、定罪量刑的标准把握、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等问题展开讨论,同时就部分案件级别管辖问题,如毒品犯罪、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犯罪数量达成共识。
      五是以规范法律文书为重点,提高法律文书规范化水平。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检务公开工作相结合,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针对公诉法律文书不规范的问题,就重点罪名的法律文书制作进行统一规范。并针对常见罪名,开展类罪文书的规范化工作。重点从体例格式、语言文字、事实证据表述、论证说理等四个方面进行统一规范,确保法律文书质量。
      六是以加强二审办案机制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提升刑事二审案件质量。明确规定二审案件均要提审被告人,听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意见、制作案件审查报告和出庭意见书,二审检察机关建议发回重审、改判或改变一审指控意见的,要与一审检察机关沟通,听取其意见。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一审检察机关的出庭意见也要与二审进行沟通,共同研究。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二审检察机关要跟踪指导,提出证据补充的要求,一审检察机关要积极补证,及时汇报,确保二审案件办理程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