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聚焦问题导向 解决突出问题

17.12.2014  13:28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解决制约白银市教育工作的突出问题,白银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着力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实施好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增加城区公办幼儿园,实现农村小学或教学点附设幼儿园全覆盖,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到2016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有较大幅度提高。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2018年全市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任务。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在3—5年内创建5所左右省级特色实验学校,6所市级特色实验学校。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优化职业学校布局,推进校企合作,科学设置专业,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残疾儿童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义务教育段实行零收费,非义务教育段实行免学费制度。落实特殊教育学生年生均6000元拨款标准,残疾人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比例不低于10%,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基本工资15%的特教津贴。立足“一区六园”白银工业集中区和“3+4”产业集群建设,打造高等院校科教一体化发展格局。

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把立德树人放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首位。建立中小学章程,坚持学校走精细管理、文化立校、特色强校之路。建立校长教育质量问责机制。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制和一体化、委托式、合作式办学模式。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加快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各类学校5年内信息化建设达到基本办学标准。实施幼儿园、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到2017年完成全员培训。强化督政督学工作,实现各级各类教育依法督导评估全覆盖。体育课作为国家统一规定的学业水平考试必考课,毕业和升学必须达到合格水平。

着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开展年度“美德教师”评选表彰活动,实施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惩处,情节严重的坚决清除教师队伍,对侵害学生行为零容忍。健全完善教师补充机制,2015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公开招考幼儿教师150名,连续2年每年招考特殊教育教师10名。简化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录用程序,在编制许可范围内,由普通高中学校根据需求直接考察,考察合格的报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定录用。拓宽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渠道,每年从国家985、211综合类高校中选拔50名优秀毕业生到普通高中任教。加大教师培训培养力度,市、县区两级每年在国家教育培训基地培训名优骨干教师达到500名以上。完善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去行政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取消校长行政级别,实行职级制,分特级、高级(一、二档)、中级(一、二档)、初级(一、二档)4个级别7个档次,数量分别控制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总人数的2%、8%、30%、60%以内,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考核聘任一次,兼顾城乡学校(教学点负责人按初级二档设置)。设立校长级等津贴,特级每人每月1000元,其余从初级二档每人每月200元到高级一档每人每月700元,每提高一个等次增加100元。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公办初中和小学校长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达到8年、教师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10年,必须交流。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建立义务教育城镇学校教师服务农村学校制度,将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含累计年限)的工作经历作为职务(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努力提高教师待遇,按照职称评审资格条件,实施教师职称“平茬”,对教龄20年以上的在岗一线教师解决中级职称,对第一学历为本科且教龄18年以上和第一学历为大专且教龄28年以上的在岗一线教师解决副高职称,对第一学历为中专(中师)及以上且男教龄35年以上、女教龄30年以上的在岗教师解决副高职称。把农村教师住房和周转房纳入各县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保障性住房范畴,在乡镇建设教师集中居住区,解决教师交流住宿和住房问题。2015年起,分区域类别落实国家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平均补助标准三县不低于每人每月300元。积极争取将两区纳入国家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范围,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班主任津贴,市、县财政设立班主任津贴专项资金,提高班主任津贴补助标准,小学、初中、高中分别按标准班额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500元、500元标准执行。寄宿制学校班主任每人每月增加特别津贴100元(幼儿园可参照小学标准执行)。

着力强化教育事业发展保障能力。建立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高中阶段学校按年生均400元补助公用经费,农村(镇区)、城区幼儿园分别按年生均50元、100元补助公用经费,补助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接入集中供暖的新建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管网入网费减半收取。将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教育资金监管,教育项目一律实行代建制。积极化解普通高中学校债务,力争到2018年完成学校债务化解工作。建立教育质量奖励机制,对当年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区,市财政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市县区财政每年对发展性评价前3名的普通高中学校,职业教育三级技能大赛(国家、省、市)中累计得分前3名的学校(院)、创建成省级综合性实训基地、特色专业学校的职业学校,通过省级验收认定的普通高中特色学校、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省一类幼儿园以及通过验收的其它各类示范学校,分级分层分类给予奖励。完善教师奖励激励机制,从2015年起,对获得省级特级教师、省市名校长、市名班主任(名教师)在岗履行岗位职责,分别按每年2000元、1500元、1000元标准计发工作经费;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按每年800元计发工作经费,经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名师工作室,同级财政每年补助2万元工作经费;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同级财政按每人每年5000元给予补贴。

着力优化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环境。市、县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研究教育工作不少于2次。建立教育优先发展问责制,把教育工作列为县区领导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对教育工作履职不力或不当的县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强化教育治理能力建设,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统筹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展示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推进教育改革发展。

供稿:白银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