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检察机关考核“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23.12.2016  22:04

      为进一步推动白银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强化“一岗双责”,根据《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白银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白银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贺晋带队于2016年12月13日至21日围绕规范责任清单、加强日常监管、深化述责述廉、考核结果应用、实施问责追究、教育管理、作风建设等7个方面15项内容,采取查阅资料与听取汇报相结合、座谈了解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对白银各县、区院和市院机关各部门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
      考核中,白银各县、区院检察长和市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就2016年本院和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具体情况做了汇报。考核组查阅了落实“两个责任”的相关印证资料和留痕纪实情况,对发现的廉政约谈缺乏针对性、个别县区院汇报检查不及时、个别部门全程留痕不全面等五个方面的问题,向有关县区院和部门进行了反馈。对反馈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当场予以督促纠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签字认领,责令限期改正,报送整改结果。
      贺晋指出,2016年,各县、区院和市院机关各部门在当地纪委、白银市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思路清晰,措施得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更好地应对新形势、承担新任务、满足新要求、适应新变化,两级院党组及全体干警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转变工作思路,积极主动作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一要思想上高度重视。检察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纪检组长作为监督的主要责任人,要切实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的理念,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务保障等各项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要层层传导压力。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传导到每位检察干警的神经末梢。院党组检察长、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分管部门、本部门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不仅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防止主体责任越往下越弱化。纪检监察机构也要及时监督落实主体责任,协助院党组把主体责任抓严、抓实、抓到位。三要加强纪检队伍建设。两级院要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素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条不紊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