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监管 严把“五关”遏制“跑冒滴漏”

22.08.2014  13:35

   中国甘肃网8月22日讯  据白银日报报道(记者 黄武)今年以来,市扶贫办在项目资金监管中,全面落实“责任、任务、资金、权力”四到县机制,督促县区在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中严把“五关”,堵塞漏洞,用阳光操作遏制扶贫资金的“跑冒滴漏”,保证有限的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扶贫效益。

  从去年12月份开始,市扶贫办多次组织人员通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评估论证、积极筛选申报,大力争取项目投资。截至目前,已落实扶贫专项资金9396万元,项目分布在梯田建设、小型水利、整村推进、种养业、移民安置、劳务输转培训、到户贷款贴息等行业领域,所有项目已全面启动实施,主要建设任务已完成60%。为了保证把有限的扶贫资金用到贫困群众急需项目建设上,市县(区)扶贫部门在项目资金监管中,一是严把项目立项审批关。在编制扶贫规划和筛选扶贫项目中,严格实行项目论证和评估,项目计划一经审批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计划。确需调整的项目,必须由乡镇政府征求群众意见,经过项目主管单位充分论证后,以县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名义上报市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批复后方可实施。二是严把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关。在扶贫资金的分配和项目的安排上,始终坚持规范、公平、公开,及时在白银市扶贫信息网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扶贫项目计划,同时在项目村建立公示公告栏,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是严把资金报账关。坚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的规定和程序,实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确保报账资料完整、数据准确、资金拨付报账及时。四是严把检查验收关。对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跟踪监测,项目实施竣工后,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竣工报告,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并填制验收合格报告,同时要有村民理财小组或2名以上村民代表在相关报账资料单上签字,方可拨付剩余资金,防止扶贫资金“跑冒滴漏”现象。五是严把项目后续管理关。对已竣工验收的扶贫项目工程建立项目档案,实行“谁建设,谁管理”责任管理制度。并通过“村规民约”增强群众自觉维护意识,加强项目工程管理,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