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工商局细化自由裁量权基准

14.12.2015  11:49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依法、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近日,白银市工商局印发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基准》),并于12月1日起实施。

基准》按照工商行政管理违法行为大类,将常见的135种应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划分为19大类,对每种违法行为,分为甲级(从重处罚)、乙级(一般处罚)、丙级(从轻处罚)三个级别,从轻处罚的为最低处罚至20%之间,一般处罚在20%到60%之间,从重处罚在60%至最高处罚之间,每一个级别的罚款幅度一分为二,分别为本级别内的A、B档次。每一个档次的裁量情节之间上下衔接,三个级别之间、同级别不同档次之间的罚款基准上下衔接,不留空挡。

基准》同时在市工商局政务网向社会公布,以便经营者了解其详情,避免因不熟悉、想当然而出现违规行为,同时也便于社会公众及被处罚对象对工商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监督。

      《基准》的出台,最大程度避免了“人情案” “关系案”,压缩了弹性执法的空间,同时杜绝行政权力寻租空间,防止行政处罚中出现不同情况相同处罚,相同情况不同处罚,确保自由裁量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对提高工商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有很好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