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银历史遗留含铬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31.12.2015  18:32
白银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白银历史遗留含铬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市发改环资﹝2015)674号)收悉。根据《全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白银市属规划的138个重点保护区之一。该工程符合《白银市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对解决历史遗留含铬土壤污染治理,有效消除白银区环境隐患,保障环境安全等均有积极作用。在参考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上报白银历史遗留含铬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评估报告》(甘投评审〔2015〕234号)的基础上,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白银历史遗留含铬土壤污染治理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法人
  项目名称:白银历史遗留含铬土壤污染治理工程
  项目法人:白银市昌元化工有限公司
  二、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在白银昌元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周边(包括厂区北侧、西南侧、南侧以及厂区东南侧与铁路相隔区域)进行含铬土壤污染治理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为修复土壤总量275925.4立方米、修建防污染扩散工程、新建处理车间1座,药剂室1座、修建土壤暂存处1个以及道路、电力、用水、配套设备、药剂等辅助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6405万元。资金来源:通过申请国家补助、市县配套和项目法人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四、招标投标
  根据《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等单位的选择和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的采购,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下一步工作
  一是下一步建议项目单位按照《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等审批权限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程序开展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工作,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白银市要高度重视,对工程建设负总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相关责任。
  二是由于目前我国土壤污染治理相关技术、路线多在探索、试验阶段,尚未有十分成熟的技术,因此建议白银市进一步优化比选治理技术方案,补充完善工程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论证。补充完善工程总体设计方案。进一步合理论证和确定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保证工程建设达到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效果,并确保工程实施过程及完工后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是财政部、环保部已印发《关于下达2015年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示范资金的通知》(财建〔2015〕311号),下达白银市2015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3亿元。建议白银市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程建设各项准备工作,在初步设计等后续阶段,一定要完善好工程方案,使国家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并及时将工程建设进展及存在问题报相关管理部门。
  附件:白银历史遗留含铬土壤污染治理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