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检察院起诉一起盗窃广场雕塑案

20.07.2015  14:43

  原标题:白银区检察院起诉一起盗窃广场雕塑案

  近日,白银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薛某某、吴某某盗窃白银区银凤湖广场“印象石林”雕塑铜书及王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白银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2014年4月30日凌晨,薛某某、吴某某驾驶皮卡汽车窜至白银市白银区银凤湖广场,持撬棒撬下银凤湖广场西北角的“印象石林”雕塑浮铜,后薛、吴二人将撬下的雕塑浮铜销售于王某某。

  公诉部门审查后认为,薛某某、吴某某二人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印象石林”雕塑铜书,应以盗窃罪追究薛某某、吴某某的刑事责任。王某某在收购铜书时看到“黄河石林”字样,仍然予以收购,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王某某的刑事责任。

  该案经一审法院审理后,薛某某、吴某某家属向西区广场管委会退赔损失,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薛某某、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高承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