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开展档案执法检查活动

03.08.2015  13:40

  为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2015年7月27日至7月31日,白银市白银区档案局联合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区督查考核局、区政府法制办组成执法检查组,依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甘肃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规在白银区全区范围内抽查了强湾乡等3个乡镇、公园路街道等5个街道、白崖子村等3个村、大型社区等5个社区及民政局、教育局、农牧局等8个区直部门共24个单位就档案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情况、机关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情况、档案安全保管保护及相关设施的配备情况、档案归档、保管安全、借阅利用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档案开发利用情况、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现行文件移交情况及对《档案法》的学习贯彻情况等九个方面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6人,每到一个单位,通过听汇报、现场查看、抽查案卷,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等方式进行。
  经过执法检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机关干部档案意识不强,部分单位造成的欠账太多,档案员交接只是交一把钥匙,没有交接文具,潜在着丢失档案资料的漏洞;二是大部分档案员不清楚归档的收集范围,不会分类,业务素质不高;三是各单位各站、所、股、室只重视文书档案,各类业务档案大部分没有规范整理,造成在没有归档之前无意中丢失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四是有些单位单位把档案室当成储物室,挤占了本来狭小的档案室空间,给档案安全管理造成隐患,也影响了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要求;五是有的单位档案室“十防”设施、装具配备不规范,有的村级档案有受潮现象;六是部分单位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七是机关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薄弱;八是绝大部分单位没有根据区委、区政府“两办”下发的文件要求及时向区档案局移交本单位形成的非涉密涉及民生工作的政策性、公益性的现行文件。
  在档案执法检查中,针对每个单位存在的问题分别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后书面报告整改情况,执法检查组将再次检查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