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制定办法推动巡察全覆盖

07.07.2016  13:48

  近日,白银市委制定印发了《巡察工作办法》,规范巡察工作。

  《办法》明确了责任主体,提出市委建立巡察制度,成立专门巡察机构,对所管辖的县区、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每届领导班子任期内至少巡察一次,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明确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机构和职责以及巡察办、巡察组的具体职责。明确了巡察工作人员的6项选配标准,巡察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等规定。明确了巡察对象。规范了市委巡察对象和范围是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区委重点及综合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县区委巡察对象和范围是市委巡察之外的县区所有企事业单位(含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行政村、各社区;也可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对乡镇(街道)开展巡察。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巡察的对象和范围是本系统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通讯员闫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