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三有”工作模式确保乡镇检察室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白银各乡镇检察室成立以来,定位检察监督,积极履行职能,真正使乡镇检察室“动”起来,实现有事、有案、有资料的“三有”工作模式。截止目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7人次,监督社区矫正31人次,发现职务犯罪线索1件,监督刑事立案2件,发出民事行政检察建议2份,
一是履行检察窗口和服务职能,确保“有事”可为。各乡镇检察室巩固发扬“保民生、促三农”“两联系、两促进”等专项行动的成效,继续对涉农项目、涉农资金实行定期公开,突出打造乡镇检察室文明窗口的形象。白银区王岘镇乡镇检察室与控申部门联合开展信访接待活动,对王岘镇东星村村民反映的关于村社惠农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答复。平川区共和镇检察室认真开展走访工作,发现辖区黄家洼私挖滥采至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事件,及时协调处理。靖远县乌兰镇检察室针对校园暴力犯罪问题,会同未检部门,在县一中开展了“反对校园暴力、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会宁县会师镇检察室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农村、送法下乡、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法律服务工作,认真开展为民、便民、利民服务,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10次。
二是履行检察监督和预防职能,确保“有案”可办。各乡镇检察室立足检察职能,把法律监督作为派驻检察室的工作重点,仔细搜集辖区内案件线索,协助做好当事人的送达、传唤及民事调解等工作,对决定不起诉及附条件不起诉的当事人进行帮教考察,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并将相关情况详细记录于工作日志和检察监督台账。白银区四龙镇、靖远县乌兰镇、景泰县喜泉镇检察室均在工作中发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民行部门并协助办理。白银区水川镇检察室依法对涉农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监督,发现工农路街道二十一冶国有公司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区院处理。白银区王岘镇检察室与侦监部门密切联系,协助办理刘家梁区域内民工出租屋盗窃案1件。靖远县乌兰镇检察室在对城关派出所侦查活动监督时,发现两件符合立案标准的刑事案件没有立案。经过审查,向城关派出所发送《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监督立案2件。会宁县会师镇检察室结合全县涉农职务犯罪高发的实际,组织辖区内80名基层干部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专题讲座1次。
三是强化资料收集管理,确保“有资料”可查。各乡镇检察室以打造规范化乡镇检察室为目标,全面收集和妥善保管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明确资料的收集、归档和整理职责,确保资料保管规范有序,各项工作有据可查。同时在涉密资料外对乡镇检察室工作进行全面宣传推广,市院已在检察内网、白银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辟了乡镇检察室建设专栏,全面报道乡镇检察室建设情况和工作进展。市县两级院与当地宣传部门、各宣传平台加强联系,先后在各地广播电视台播放乡镇检察室活动6次,在检察新视野、每日甘肃、掌上白银、白银检察等网络新闻媒体进行宣传60余次,为乡镇检察室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