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江林区院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

08.07.2014  17:13

        根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2014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按照林区分院的要求,白水江林区院于2014年6月23日至6月27日开展了为期5天的举报宣传活动。
        根据上级院要求,该院制定了“举报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该院检察长寇斌任组长,副检察长孙家镭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的宣传内容、宣传方式、时间安排、人员调配、活动要求做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为有效开展此次宣传活动,该院领导积极与白水江林业局党委、行政及白水江林区森林公安分局和文县林区基层法院就开展宣传活动的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取得支持与配合。在院党组的领导和安排下该院各部门相互配合,各业务部门结合自身工作性质精选宣传内容,由办公室和控申及反贪、反渎部门共同策划宣传方案、制作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宣传展板,为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按照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6月23日-25日在白水江林业局局址进行设点宣传,出动干警1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6月26日-27日由副检察长孙家镭带队前往中路河林场、博峪林场及所辖各护林站、点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出动干警65人次,出动车辆13台次。广泛向林区职工宣传职务犯罪知识,人民检察院处理信访事项的规定以及“四位一体”的举报受理工作机制等等。  在基层林场进行宣传期间正值“6.26国际禁毒日”,该院干警积极参加白水江林业局与博峪乡、中寨乡联合组织的大规模禁毒宣传活动。与白水江林业局、白水江森林公安分局和文县林区基层法院等单位一起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出动干警10人次,车辆2台次。为加强宣传效果,该院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播放警示教育片,围绕“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的宣传主题开展宣传讲座。结合该院在办理自侦案件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到中路河林场、博峪林场及其所辖的各护林站、点开展专项法制宣传讲座5场次。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林区广大职工群众对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举报的程序及相关规定,职务犯罪的相关规定,民事行政、控告申诉等检察业务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高了职工群众对森林管护的责任意识,为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