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9名小学生登门江苏省人大建言修改《广告法》
中国兰州网4月1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昨天(17号)下午,南京市琅琊路小学四(1)班的9名同学来到江苏省人大,想对《广告法》提点修改意见,这么小的孩子是怎么想到要修改《广告法》?又想提出什么建议?
让孩子们高兴的是,接待他们的是拥有30多年立法经验的立法专家、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王腊生、而让王腊生意外又欣喜的是,这是他立法生涯中第一次和这么小的公民讨论法律条规,他很好奇,孩子们是怎么想到要修改《广告法》的呢?
有学生回答是因为看动画片的时候到最精彩处插播广告,也有学生回答,因为有些广告不利于未成年人,还有学生说,是因为“嫌烦”。
别以为孩子们只是七嘴八舌地吐吐槽,他们还带来一份长达3页纸的意见书,题目是《制定具有限制性的儿童广告管理办法》。从时间限制、内容限制、形式限制和对食品及玩具广告另作详细规定等四大方面对广告法提出修改意见。比如,他们建议明文规定电视儿童广告播出的时段、长度和频率
儿童需要养成完整逻辑思维的习惯,需要完整的节目以保证对电视节目理解的因果关系。建议在少儿频道或儿童节目中对儿童收看黄金时段16点到19点播出的独立成篇节目中禁止插播广告,这样儿童看节目就容易理解内容。
孩子们还给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建议电视儿童广告播出时间在1个小时的节目当中,广告总长不超过十分钟,在收看黄金时段16点到19点节目时广告每小时不超过8分钟,重复频率为每半小时1次为限。另外,孩子们还建议对各种零食、食品广告加以限制,因为太多零食广告会误导儿童、影响他们的健康饮食等等。
据了解,孩子们的这份意见,最初只是为了参加学校开展的“公民实践教育”主题活动,这次活动倡导大家关注“公共政策问题”。四(1)班的同学在商量“选题”时,一提到电视广告,话匣子就收不住了。于是他们在老师和家长的指导帮助下,走访了江苏少儿频道、江苏省工商局、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相关单位,也在学校里广泛征集同学的意见,最后带着他们整理的文字和思考来到江苏省人大。希望得到支持并以完善。
王腊生听完忍不住为孩子们点赞,认为他们的意见提得具体又可操作。更重要的是,孩子们用自己的行动指出了江苏立法工作中的不足,那就是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应该俯下身来,当面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王腊生说,立法的过程是个开放的过程,是各方面参与的过程。今天儿童参与进来开了江苏立法的先河,也提醒今后在制定江苏省的地方性法规当中,如果涉及到儿童的,不仅要听监护人、父母、老师、成人的意见,更要听取儿童的意见。
在场的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办公室主任严冬也表示,从这些专注认真的孩子们身上看到了未来国家法治建设的希望:“法治社会,除了我们这些立法人把这些制度框架设计好之外,最重要的是靠大家去遵守,就是靠大家从小培养尚法的意识,能够对立法、对相关法律知识有兴趣有热情,能参与这项事业,我感到非常欣慰。”
临别前,王腊生告诉孩子们,江苏省人大法工委会把这份意见以专报的形式上报全国人大法工委,今后江苏修改完善广告条例时也会把这份意见作为重要参考。(记者 景明 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