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女儿病逝 上门女婿结新缘 岳母竟纵火报复

17.06.2014  12:36

女儿病逝后,上门女婿开始与他人同居,丈母娘对此怀恨在心。为了发泄恨意,丈母娘购置汽油,纵火烧毁了女婿的货车和房屋。6月16日,陇南市西和县法院以放火罪,判处61岁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

二十多年前,陇南男子郭某入赘到西和县何坝镇马寨村当上门女婿。婚后,郭某与妻子开办了磨坊,并购置了一辆货车,日子过得异常红火。谁料,5年前妻子因病去世。此后没过多久,郭某便与同村另一女子同居生活。对于郭某的行为,昔日的丈母娘王某充满恨意,慢慢地产生了纵火报复的恶念。

2013年10月,王某在当地一加油站购买了240元的汽油,分别装在四个塑料桶内藏匿家中。同年10月13日凌晨2时许,王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铁锤、打火机、一桶汽油步行到郭某家附近,将汽油浇在停放在村道空地中郭某的红色南骏牌货车上,并用铁锤将货车副驾驶一侧的玻璃打碎,后将塑料桶扔在驾驶座上,用打火机将货车点燃。

之后,王某原路返回自己居住的家中,将剩余的三桶汽油分别浇在上房、北侧偏房、磨坊内,用打火机将北侧偏房点燃后离开现场。

事发后,王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据了解,郭某入赘王某家后,双方同院居住,在此期间,该房屋由郭某翻修,故该房屋权属于郭某。经鉴定烧毁房屋价值22981.50元、汽车被损毁部分价值9330元。西和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出于报复目的故意放火焚烧他人房屋,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樊丽 通讯员吴谦谢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