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社厅: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有效期为1年

25.06.2015  10:38

  原标题: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有效期为1年

  6月2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日前公布的《甘肃省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办法》明确,鉴定结论有效期为1年,职工就同一病种申请第二次病鉴的时间必须间隔1年以上。职工向企业提出病鉴申请,企业对申请进行初审后公示7天,无异议的出具公示证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病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接到企业申请后,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安排病鉴,并应当将鉴定结论及时通知企业,同时抄送退休审批机构。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个人承担。本报记者田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