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隐瞒病情出游身亡 法院判旅行社无责

29.07.2014  13:53

  中国兰州网7月29日消息  法院审理认为,旅行社事前详细告知了不适合参加旅游行程的情形及旅行社责任免除的相关信息,且在韩刚(死者)突发疾病后及时将其送到医院抢救并垫支了相关费用,对韩刚的死亡无违约和侵权行为。

  韩刚在旅行社清楚告知,且明知自己患有高血压等疾病的情况下,未如实将自己的健康状况告诉旅行社,造成严重后果发生,存在重大过失。

  2012年9月,广元苍溪七旬老人韩刚报名参加旅行团出游,在旅行中突发疾病昏倒,经抢救治疗54天后,医治无效身亡。其妻以旅行社未尽告知、抢救和照顾义务为由,起诉旅行社要求赔偿。

  今年7月21日,广元市苍溪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因死者参团前未告知旅行社其患有疾病,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旅行社无责。

  成都商报记者从多家旅行社了解到,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和糖尿病这三类疾病的游客,若要参加旅行团,需要由其本人及其家属提前与旅行社签订免责协议。在旅途中因这三类疾病引发的意外病亡,旅行社无责。

   悲剧:

   老人报团时称身体很好

   旅途中突发疾病死亡

  2012年9月,苍溪县陵江镇七旬居民韩刚与妻子报名参团赴九寨沟旅游。报名前,四川省环宇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旅行社)向拟参团人员说明,必须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如患高血压等疾病则不能参团旅游,否则发生事故,旅行社将不承担责任。韩刚当时向旅行社工作人员表示自己身体很好,没有相关疾病,并签订了免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