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的“青海模式”:让老百姓看得起病

09.04.2016  10:46

  “最大的变化就是老百姓敢去看病了。”谈起大病保险推行的效果,西宁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医改办副主任郭伟这样说。在青海,城乡居民的住院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之后,超过5000元起付线的自付部分,还能按照80%的比例进行“二次报销”,且“上不封顶”。这让看病的老百姓吃了“定心丸”。自2012年初探索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已为16.7万名患者支付大病医疗保险待遇6.92亿元,有效减轻了大病患者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

   大病保险让一个家庭免于“因病致贫”

  来自西宁市城西区的杜英华(化名)深有感触。2月4日是立春,恰好也是农历腊月二十六,正是家家户户筹备春节的时候,杜英华的哥哥一家却陷入的阴霾之中。

  她55岁的哥哥杜英杰“感冒”了:咳嗽不止,呼吸困难。眼看春节将至,家人还是把他送到了医院。2月5日,杜英杰因肺部感染在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然而,病情并不是想象得那么简单。多年外出打工的劳作让他没有能力撑下去,肺部感染加重,加之心功能不全等多种病症,2月29日,杜英杰不幸离世。留下来的是因这场意外陷入沉痛之中的家人和32万元的医疗费用待结。

  据杜英华介绍,多年来,哥哥没有稳定的工作,全靠在外省打工赚钱养家,嫂子没有工作。唯一的儿子也刚刚参加工作,也是跟随长辈外出打工,全家的收入勉强度日,几乎没有什么积蓄。

  3月初,杜英华料理完哥哥的丧事回到医院,想问一下医保能够报销多少,需要准备多少钱。在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的门诊大厅的医保结算窗口,杜英华拿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结算单:总医疗费32万余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10万元(住院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在另一个“大病保险”报销窗口,5分钟拿到结算单:大病医疗保险补偿金额15.58万元。

  杜英华惊讶极了。“我知道基本医保最多能报10万,也知道有大病保险,没想到能报这么多!15万!”她告诉记者,这样一来,哥哥家里的孤儿寡母只需要承担六、七万元医疗费就可以了,而不是原来以为的十几万。那样的话,“基本上都要借钱了”,嫂子和侄子本来就不宽裕的生活将陷入更阴暗的深渊。而这场意外“不幸之中的万幸”,就是来自大病保险的报销。“真的很感谢政府,有这么好的政策,老百姓才能看得起病。”杜英华哽咽着说。

  杜英华口中的“好政策”,正是青海省“高筹资标准、高报付比”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记者注意到一个情况,青海省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本来就很高。据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供的资料显示,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为610元;基本医疗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78%,高于很多内陆省市和全国平均值。

  基本医保报销比例高,已经给老百姓带来了实惠,为什么还要在全国率先开展大病保险呢?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晓勤给出了答案。“青海省地处高原,平均海拔超过3000米,气候和环境恶劣,不仅常见病易发,高原病更是常见。我们发现,农牧民中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较多,具有病程周期长、并发症多、医疗费用高的特点,结合青海地区居民人均收入较低的特点,我们认为大病保险是有必要的。”

  在大病保险的报销时,针对的是超过5000元起付线的自付部分,这个5000元的起付线是如何定的?青海省医改办高振婕告诉记者,这是在综合考虑农牧民年均纯收入水平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后测算出来的,“我们认为5000元大致是农牧民有能力支配的金额,超出的部分可能无力承担,是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