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疾控中心发布疫情提醒——11月15日至12月5日期间 来自这些地区的人员请及时主动报备

09.12.2021  11:12

  原标题:甘肃省疾控中心发布疫情提醒——

  11月15日至12月5日期间  来自这些地区的人员请及时主动报备

  中国甘肃网12月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欧阳海杰)当前国际疫情仍处于高位流行,因境外疫情输入导致的本土疫情频繁发生,时值冬季低温,且病毒变异增加了疫情防控复杂性。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输出和扩散,12月8日,甘肃省疾控中心发布疫情提醒,从11月15日到12月5日期间,有以下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

  自12月5日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12月3日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经开区、梧州市、崇左市;12月2日以来,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12月1日以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11月30日以来,上海市杨浦区;自11月28日以来,北京市海淀区、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自11月26日以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松北区、南岗区、香坊区、道里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自11月24日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自11月22日以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自11月15日以来,上海市浦东新区、黄浦区、青浦区、松江区等地人员。

  同时,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发现自己的健康码转为红码或黄码人员,也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省疾控中心提醒,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疫情防控最经济有效的手段,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儿童和成人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