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5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8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工作要紧密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把项目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吸引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
(一)申请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3、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4、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三年;
5、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6、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本计划将对在留创园(尤其是省部共建留创园)内的创业企业进行适当政策倾斜, 省部共建留创园内的创业企业请在上报材料中注明。
二、项目类别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材料
(一)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
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纸质版本一式七份,另需报电子版。请申请人认真阅读 “填表说明”后填写。
2、申请人提供留学国家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人员证明”复印件。
(二)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1、《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纸质版本一式两份,另需报电子版。请申报人认真阅读 “填表须知”后填写。
2、申报人提供下述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个人资质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护照、身份证复印件等)、知识产权证明、企业发展证明(创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等)。
(三)请获得2014年人社部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和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资助经费的相关人员,报送2014年度经费执行情况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版)。
四、报送要求
(一)各学院(教学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尽快组织申报工作。项目申报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填写《申请表》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报送材料前要认真审核,确保各项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二)项目申报中涉及到的相关表格可从甘肃省人社厅官网的“业务之窗”—“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工作处”下载。
(三)报送时间:2015年2月1日前
(四)报送地点:组织人事部人事处人事科(行政办公楼305室)
(五)联系人:姚非
联系电话:7631106 1391936228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组织人事部人事处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