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连发诀别短信?妻子棒杀亲夫后所为!

04.11.2015  07:24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男子凌晨发送两条诀别信息,语气哀怨有浓浓的自杀之意。然而当男子尸体被找到后,警方发现,他不是自杀,而是他杀……顺着线索跟进,男子的妻子成为被重点怀疑对象,而事实也证明,杀死男子、伪造自杀短信的正是这个女人。昨日,省高院公布终审裁定,以女子任遥(化名)因犯故意杀人罪,被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A

    母亲凌晨收到儿子诀别信息

    2014年4月13日凌晨3时许,男子温某的母亲收到儿子的一条信息,写着:“妈妈对不起,儿子不孝不能给你们养老送钟(终),我千不该万不该去招惹外面的女人,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只想快点解脱,请不要怪我,要是有人拿着一张我签字的欠条问你们要钱,就让他来找我吧,我没脸对你们,都是一时糊涂犯的错,对不起对不起你们,我的衣服在他们家,我没办法。

    同时收到短信的,还有温某的妻子,“对不起,遥遥,我知道我说再多已没有用,只求你把咱们儿子带好,对不起对不起。

    短信内容哀怨惋惜,一眼看去全是诀别之意,莫非男子温某想不通自杀了?

    B

    尸检显示死因系他人所为

    2014年4月13日早上6时许,发短信的温某被人找到了,他躺倒在自家的沼气池里,已经没了生命迹象,经法医鉴定,男子温某头部有挫伤,头皮下血肿,颅骨粉碎性骨折,颅内出血,脑组织挫伤,脑水肿,脑疝形成。其损伤程度严重,足以致其死亡,根据损伤的数量、形态等特征,结合现场分析判断,自杀和高坠均不能形成,系被他人持具有一定重量和硬度、易挥动的钝性物体多次作用形成,因此,温某死因系被他人持钝性物体打击头部致其颅脑损伤合并溺水死亡。在他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C

    妻子接受调查 坦白杀人做假

    温某的妻子任遥在接受警方调查时,不自然的神情、紧张的表现引发警方怀疑,凭借职业敏感,警方对任遥着重调查,果然,她有重大作案嫌疑。

    后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农历10月26日,任遥结婚了,嫁给甘肃省庆城县的温某为妻,但婚后二人长期感情不和,吵架之事常有,甚至动手打架。

    2014年4月12日22时许,任遥在家中见温某已睡熟,她想想二人的感情,就想把温某打昏再给吃些药,至于死不死就听天由命。任遥随即到院外一苹果树枝垛中拿了一根木棍,手持木棍较细一头,用较粗一头在温某头部、后脑部、脖颈处连续击打,当即致温某脖颈处流血昏迷,任遥将温某拖拽至自家院外沼气池边,推下沼气池,转身进到房间将枕巾、炕上铺的海绵垫和墙上的血迹清理干净,把木棍藏在自家院外的玉米杆堆里,将温的近视眼镜和钱包扔进沼气池,将温的外衣和枕头扔进炕洞内烧毁。

    次日凌晨3时许,任遥用温的手机给自己和婆婆各发了一条短信,伪造了温某自杀的假象,然后将温某手机扔进沼气池。原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可在4月13日上午6时许,温某的尸体就被家人发现了。

    D

    两级法院审理妻子被判死缓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被告人任遥与被害人系夫妻关系,因双方长期感情不和,任遥心生怨恨,未采取正确方法对待,持械杀人,侵犯他人生命权,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任遥的犯罪行为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应负民事赔偿责任。现留下一个两岁多的孩子,由其祖父母抚养,任遥没有个人财产,可酌情予以赔偿。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一、被告人任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由被告人任遥赔偿温某亲属经济损失5万元。宣判后,温某亲属上诉提出:一审判决赔偿不足,应判决被告人任遥承担两位老人和孩子的抚养费。

    省高院二审后认为,原审法院根据被害人家庭的特殊情况,已作出包括丧葬费等经济损失判赔50000元,现要求被告人承担2位老人和孩子的赡养费及抚养费无法律依据。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