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男子杀死妻子娘家四人被执行死刑

25.03.2015  10:34

  原标题:丈夫杀死妻子娘家四人被执行死刑

   中国甘肃网3月25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樊丽 宋芳科)因家庭经济问题产生矛盾后,妻子离家出走。性格内向执拗的王某,认为自己被妻子欺骗背叛,导致人财两空,竟持斧头杀死岳母、小舅子还有两名年幼的孩子。天水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死刑后,王某未提起上诉。经省高院依法复核后裁定,同意原审判决,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3月19日,天水中院发布该案最新进展,法院已指定刑场,对王某执行死刑。

  经审理查明,王某系四川省金堂县人。早年在新疆库尔勒打工期间与甘肃省清水县姚某相识后同居,并在2012年6月二人结婚。但婚后不久,二人因家庭经济问题产生矛盾,姚某遂离家出走,并断绝与王某联系。2013年初,王某赴北京寻找姚某未果,后来到甘肃省清水县姚某之弟姚某明家住下。4月28日晚,姚某的母亲刘某以派出所查户口为由,催促王某离开。其间,王某多次联系姚某未果。性格内向执拗的王某便认为被姚某欺骗、背叛,人财两空,便产生报复杀害其家人的念头。

  当日23时许,王某从姚某明家仓库内取来一把斧头藏于被褥下。次日3时许,王某持斧头朝同在西房炕上睡觉的姚某明头部猛击数下,又朝前来送其回家的刘某某头部猛击数下,随后,进入西偏房,分别朝熟睡中的姚某明之子姚甲(11岁)、姚乙(13岁)头部猛击数下,作案后,王某换下所穿的衣服和鞋,锁上房门,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四人皆因颅脑损伤引发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王某未提出上诉。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复核后裁定,同意原审判决,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判处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日前,王某已被验明正身,在指定的刑场,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