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当街捅死妻子小姨子 凶徒自杀未遂一审判死刑
原标题:不愿离婚,男子当街捅死妻子小姨子
凶徒自杀未遂 兰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其死刑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2014年10月25日11时许,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新港城B区公交站牌附近,发生一起持刀杀人的恶性案件。一男子持刀杀死两名女子后自杀未遂。事后了解到,两名死者分别为该男子的妻子和妻妹。11月11日,该案在经过侦查、起诉、审理后,兰州中院一审宣判:持刀行凶男子师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8443元。宣判后,师某当庭表示上诉。
案发后,兰州警方调取的监控视听资料显示,案发当日11时33分至11时56分,一名男子与两名女子在“望河丽景”新港城东行公交车站逗留后发生争执,该男子先后捅刺了两女子,随后120医务人员赶到现场展开急救。因为当时男子也受伤被送往医院,警方随即将其控制。经过警方调查获悉,男子姓师,是临洮县人。其供述称,监控视频中捅人者是自己,画面里穿白色上衣的女子是自己的妻子小玲(化名),穿牛仔衣怀抱幼童的女子是妻妹小兰(化名),两名女子当场被捅身亡,“自己当时也不想活了,用匕首刺割自己的脖颈”。
然而就捅刺2人的目的,师某称,自己与小玲于2006年6月相识,同年11月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女儿。师某发现,妻子经常上网聊天,还持有自己不知晓的数张手机卡,同时,妻子曾多次离家出走并疏于管教女儿,抱怨自己挣钱不多不够花。自己十分伤心难过遂产生怨恨之心,与妻子还为此多次争吵过。在2014年10月间,小玲给师某打电话说已经提交诉状要跟其离婚。师某寻思孩子还小,离婚不合适,他希望妻子能转变想法,放弃离婚。在多次的劝说中,师某感觉妻子动摇了,二人决定于当月28日去法院撤销离婚诉状。25日案发时,当师某和妻子小玲、妻妹小兰走到新港城东行公交车站时,妻子变卦称不想跟师某一起走,这次改变激怒了师某,进而使师某对妻子与妻妹狠下杀手。
兰州中院审理后认为,师某不能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矛盾,为泄愤非法剥夺妻子及妻妹二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本案虽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师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但师某在公共场所当众持匕首在小玲、小兰的头面部、胸腹部要害部位连续捅刺,不计后果,并在妻子已受伤丧失反抗能力的情况下,仍对其实施割颈捅刺行为,对上前劝解的妻妹小兰捅刺数刀,致二被害人当场死亡,师某杀人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故作出死刑判决。(记者董子彪 实习生张爱菲)
( 编辑:信江)